國際國內盛評美通過停止迫害法輪功議案

國際國內盛評美通過停止迫害法輪功議案 2010年3月16日下午五點三十分,美國國會眾議員在國會大廈投票通過了第605號決議案。美國議員在議案中對過去十年來僅僅因為個人信仰而遭受中共持續迫害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表示同情,要求立即結束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脅迫、監禁及酷刑折磨,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決議案最終以412票贊成、1票反對獲得通過。

世界各大媒體對此事件迅速作出回應,紛紛報導和轉載這一消息。

美國之音:壓倒性的票數表達美國國會立場

美國之音3月17日報導,美國國會眾議院院會16日以412票贊成,1票反對,壓倒性的票數通過一項旨在表達國會立場的決議案,呼籲中國立刻停止迫害法輪功。

決議案對受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與家屬表達同情;呼籲中國政府立刻停止取締、恐嚇、關押與虐待法輪功學員;呼籲中國政府停止在美國境內恐嚇與騷擾法輪功學員;呼籲美國國務卿確保外國駐美外交官不妨礙美國公民與永久居民行使憲法所保障的權利;並且呼籲美國總統與國會議員發言紀念法輪功被壓迫11周年。

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首席共和黨人羅斯‧雷提南(Rep. Ileana Ros-Lehtinen)是這項決議案的提案人。羅斯‧雷提南眾議員在院會中呼籲國務院跟中方交涉,不得在美國境內非法騷擾法輪功學員。此外,她還提議對酷刑與器官摘除的問題進行獨立調查。

法新社:阻止最邪惡的系統迫害

法新社3月17日發布消息,報導美國眾議院幾乎以全票通過停止迫害法輪功的決議案。

報導說,該議案引述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國際大赦組織、美國國務院、美國國會中國問題委員會等機構發表的年度人權報告,以及《紐約時報》等媒體報導中有關法輪功參與者所遭受的迫害和酷刑折磨的具體事實,報告還敦促對施行迫害的責任人進行起訴和懲罰。

議案起草人羅斯‧雷提南眾議員曾公開表示:殺害法輪功成員獲取他們的器官,這幾乎令人無法想像。她說:「如此的暴行竟會發生在21世紀,這似乎讓人無法理解,其殘酷程度可與羅馬帝國皇帝把基督徒扔給獅子吃掉相提並論。」羅斯‧雷提南指出:「中國當局強制、無情地抓捕法輪功人員,在很大程度上說明北京的現任統治者缺乏安全感和偏執。」,並表示:作為這項決議案的起草人而感到自豪。她稱:這項決議是集中針對發生在當今世界,對一個特定團體進行系統迫害的最邪惡的案例之一。

法廣:表達了美國眾院議員的道義感

法廣3月17日報導,儘管這項決議不具備法律約束力,但表達了美國眾院議員在道義上的感受。

決議案對那些參與法輪功活動的成員及其家人表示了同情,並要求中國當局立即終止迫害、威脅、監禁、酷刑折磨法輪功的活動,立即釋放被關押的法輪功成員;同時,決議案還呼籲北京方面,停止對美國境內法輪功成員的騷擾和恐嚇;並要求國務卿希拉里保證,防止駐美的外國大使館館員侵犯美國公民或是定居在美國的法輪功成員的個人權力。

決議案還敦促美國總統歐巴馬和國會,在中國當局嚴厲打擊法輪功活動十一年之際,公開站在受迫害的法輪功一邊,表明支持良知自由仍是美國政府的基本原則。

美國國務院在上星期發表的最新一期年度人權報告中,就曾明確指出:目前,中國當局還在繼續對法輪功的打壓。報告稱:自1999年以來,約有3,000名法輪功人士被折磨致死;被監禁或勞教的25萬人中的一半是因參加法輪功,而且,很多是沒有公開抗議或示威的法輪功成員,也被迫參加學習班或直接被送去勞教。

商業周刊:挑動中共最敏感刺痛的神經

美國《商業周刊》3月17日報導說,多年來北京一直在迫害法輪功,國會這次投票是真正擊到了中共領導層最敏感刺痛的神經。報導指出中共當然不會在法輪功的問題上讓步,因為中共政權把法輪功當作其共產統治的威脅。

德國之聲:迫害顯示出統治者的不安和恐懼

德國之聲3月17日報導了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不具法律約束力的決議,呼籲中國立即停止對法輪功信徒的恐嚇、逮捕和虐待。報導引述這項決議案的提案人羅斯‧雷提南眾議員的話說,中共政權對法輪功練習者的迫害顯示出統治者的不安和恐懼。

澳廣:法輪功基於佛教、道教及孔子思想卻受打壓

澳廣3月17日報導,美國國會幾乎全票通過一項決議案,要求立即廢除江澤民為「消滅」法輪功而下令成立的非法機構「六一零」辦公室,立即釋放那些僅僅因為他們的信仰而被關押在監獄、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那些被關押的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的親屬。澳廣還指出,法輪功是一個鬆散的組織,他們的理論主要是基於佛教、道教及孔子思想,但卻受到中共打壓。

歐洲新聞電視台(Euronews)3月16日也對此事進行了報導。

另外,還有許多亞洲媒體紛紛在3月17日轉載法新社的消息。如:

《南華早報》3月17日轉載法新社的消息。

《海峽時報》3月17日轉載法新社的消息。

菲律賓最大媒體ABS-CBN網3月17日轉載了法新社的報導。

中國律師吁當局面對現實

3月16日美國國會眾議員通過605號決議案,要求立即結束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脅迫、監禁及酷刑折磨,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並表示對高智晟律師失蹤的關注,決議案最終以412票贊成、1票反對獲得通過。中國維權律師對此表示看法,希望這種所謂「干涉專制國家內政」的事件越多越好。

中國維權律師認為這是美國在履行國際義務,是對世界人權的問題表達一種關心和聲援,並希望當局摒棄敵意,將其視為反思的機會。他們還認為中共對法輪功的打壓和迫害是用潛規則取代法律,導致司法公信力的急度下降。他們呼籲中國政府必須面對現實,除了大陸之外,法輪功都是合法的,並且受到當地國的保護。

美國會605號決議案是履行國際義務

陝西西安著名人權律師張鋻康表示:「我特別希望國際正義的力量在這樣的問題上,在迫害法輪功人權和宗教信仰的國度里,希望這種所謂『干涉專制國家內政』的事件越多越好。」

中國著名維權律師唐吉田認為美國國會做出這樣一個決議,實際上他們是在履行國際義務,也是對全世界人權的問題表達了一種關心和聲援,也是對中國內地一些不願意遵守國際公約也不願意按照國內法律去行事的人所做的行為進行一種否定性的評價。他認為這是值得人們讚許,也是值得進一步期待的。

中國政府應該反思 必須面對現實

北京著名人權律師江天勇表示,不管美國國會怎麼樣對待這個事情,中國政府對法輪功這個事情,應該引起高層的反思。他進一步闡述說:「因為不能以思想定罪是全世界現代通行的最基本的規則。法律只能懲治行為上不當的地方,不能因為思想去定罪。所以說這也是中國憲法明確規定的宗教、信仰自由這個條款應該得到落實。」

他還表示,中國政府不應該把美國國會的這個決議案視為一個敵意,而應該想到是它自我反思的機會,並且它必須面對現實。他說:「法輪功在中國大陸被官方用各種方法去打擊,包括行政上的、刑法上的打擊,甚至在法外的打擊,我覺得中國政府應該引起反思。全世界那麼多的國家法輪功都是合法的,並且受到當地國的法律保護,所以我覺得不能就僅僅中國大陸自己與全世界規則不一致,這是說不過去的,即便是在香港、澳門這些中國的領土,法輪功他也是合法的。」

「610」凌駕在法律之上 是非法組織

美國605號決議案要求立即廢除江澤民為「消滅」法輪功而下令成立的非法機構「610」辦公室,立即釋放那些僅僅因為他們的信仰而被關押在監獄、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那些被關押的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的親屬。

江天勇律師認為迫害法輪功的專門組織「610」組織是凌駕在法律之上的一個非法機構,「610」的運作不符合中國作為一個法制國家的這樣一個最終目標,他分析說:「從法律角度來說,法律上沒有給「610」這個組織任何法律地位,但是這個組織卻現在凌駕在法律之上,不受任何法律的制約,並且在干涉、高度參與各種法輪功的案件。」

他進一步闡述說:「我們看公檢法關於法輪功案件基本上沒有按照中國現有的法律辦理,比如說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處罰法這些法律都沒有真正地在起作用。而是「610」自己一些秘密的,這樣的一個所謂通知、所謂的口頭電話,這些東西在運作。我覺得這顯然不符合中國作為一個法制國家的這樣一個最終目標,所以說中國政府應該就此引起反思,調整自己這樣的所作所為,我覺得這樣更能夠使中國真正地融入到國際社會,成為一個真正的讓人們、讓全世界能夠尊重的一個大國。」

中共用潛規則取代法律

唐吉田律師表示,就他對法輪功學員的接觸和了解的情形來看,他認為法輪功團體在遭受非法對待時所秉持的和平、理性的精神是相當多的民眾不具備的,對(信仰)權利的那種堅守和追求與相當多的人群是有區別的。

他還表示,目前這種對法輪功的打壓和迫害是與司法程序相違背的,是用潛規則取代法律,他說:「即便是按照現行的法律也沒有任何一個條款能夠支持無論是勞動教養或者是刑事處罰,或者是任何一種變相的一些處理,包括像非法拘禁啊、非法搜查,及在社會保障方面進行歧視性待遇等等。這些做法都沒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據,都是說穿了就是一種潛規則,而這種潛規則取代法律的結果,就是造成司法公信力的急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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