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法輪功學員無罪獲釋 天意在警示什麼

真相網2017.3.28】隨著時間的推移,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已經18年,中共及江澤民早已不再幻想1999年當年江賊喊出的口號要「在三個月內消滅」。如今,法輪功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上億人修煉,當年迫害法輪功時強加的誣陷罪名和謊言,也早已被一一揭露出來事實真相,反而烘托出了法輪功的美好和給民眾修煉帶來的好處。

但中共元兇江澤民勢力身負成千上萬的血債和十惡不赦的滔天大罪,騎虎難下,還想做最後的掙扎。其實,人在作惡時,就應該想到一件事,終有一天,自己犯下的罪惡都有要償還的時候,時間拖得越久,因為他們給別人造成的痛苦越多,償還的越是加重,這就是報應

近年,特別是最近一個時期,各地都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後被無罪釋放的案例,已漸成時勢,這種天象的巨變,值得人們去警示和思考。

近期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案例

據明慧網報道:近期明慧網報道了多起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的案例,越來越多的大陸公檢法司人員明白法輪功教人向善、對社會有益的真相,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為他人著想的好人。這些公檢法人員不願再參與迫害法輪功,做出良心的選擇。

近期無罪釋放案例:

案例一:河北法輪功學員酒長迎被無罪釋放

河北衡水冀州市法輪功學員酒長迎,在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掛「天滅中共」條幅,遭人惡告,被綁架、抄家,之後被非法關押在冀州市看守所。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冀州區法院對酒長迎非法庭審。庭審中北京律師黎雄兵、董前勇都為酒長迎做了無罪辯護。

二月四日,家屬去法院,看到庭審報告已出來,主審法官說律師和家屬意見不採納,家屬說酒長迎所做一切都受憲法保護,律師作的無罪辯護意見足以證明這一點。律師告訴主審法官劉麗爽:今天所做的這一切迫害,都會成為今後的罪證。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冀州區檢察院撤訴,酒長迎被無罪釋放回到家中。

六天前主審法官還說「對律師和家屬意見不採納」,六天後竟作出了截然相反的處理結果,表明法輪功學員的講真相,律師的無罪辯護及警告在檢察官、法官的思想中發揮了作用,才使他們在幾天中,正氣上升,最終做出正確的判決。

案例二:河北廊坊市巢冬梅獲釋回家

河北廊坊市法輪功學員巢冬梅被非法關押近兩個月後,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回家。廊坊市看守所釋放證明書(廊看釋字(2017)67號)說「現因採取強制措施不當,經廊坊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決定,予以釋放。」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巢冬梅去開發區講真相,被人舉報,被廊坊市開發區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十二月十六日,被開發區檢察院非法批准逮捕。

巢冬梅家屬聘請北京律師。律師來廊坊看守所見巢冬梅兩次,告訴她一些公民依法享有的權利等。然後親友給分局和國保人員郵寄真相信。家屬在與分局國保人員接觸中,感覺到他們也不願參與迫害。

案例三:法院退案 檢察院不起訴 遼寧鐵嶺縣李士棉、林有艷回家

遼寧鐵嶺市鐵嶺縣法院日前將構陷兩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案子」退回檢察院,檢察院做出不起訴的決定,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鐵嶺縣兩位被非法關押三個多月的法輪功學員李士棉、林有艷回家。

鐵嶺縣催陣堡鎮小屯村李士棉、林有艷,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去白旗鎮雞冠山向村民送發免費新年台歷,遭綁架,經歷了被鐵嶺縣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被鐵嶺縣檢察院非法批准逮捕,向鐵嶺縣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方面曾表示很快開庭。

林有艷、李士棉的家屬分別聘請了山東律師孫典軍和天津律師馬衛,兩位律師對辦案人員耐心的從道德良知,憲法、法律、法規,詳細的解說。鐵嶺縣法院經研究,依法將構陷他們的所謂「案子」退回鐵嶺縣檢察院,檢察院做出不起訴決定(遼鐵縣檢公刑不訴[2017]4號)和(遼鐵縣檢公刑不訴[2017]5號)。

兩位法輪功學員身在冤獄,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講真相,把「法輪大法的美好」留給了看守所里的有緣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他們離開看守所時,同監室的所有人和警察都含著眼淚告別。

案例四:檢察院撤銷案件 任平、紀麗君免於刑事處罰、獲釋

法輪功學員任平、紀麗君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下午,在丹東市內步行街金元寶商店附近給金山派出所警察劉景玉講法輪功的真相,被金山派出所三個便衣警察綁架,金山派出所警察將構陷兩位法輪功學員的案例經元寶分局批准交到丹東元寶區檢察院,檢察院於十一月八日以證據不足,辦理取保。家人交了五千元保釋金後,紀麗君才得以回家。

二月四日,檢察院又對任平以證據不足,免於刑事處罰,撤銷案件。元寶分局對任平以刑事處罰改為行政處罰,這樣任平在被非法關押四個月零三天後,被無條件釋放。同時,金山派出所也通知紀麗君到派出所辦理領取當時交的五千元保釋金,對紀麗君取消保釋,改為行政處罰十天。

案例五:兩縣公安局拒收,山西朔州市五名學員平安回家

山西省朔州市懷仁縣郭仲香、紀全春、王利軍、劉桂蘭、尹雪琴五位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下午,去山西省朔州市應縣講真相,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山西省朔州市應縣拘留所。

期間,應縣公安局通知懷仁縣公安局提人,懷仁縣公安不接,應縣公安也不要。二月十日,一位法輪功學員回家了,二月十四日下午六點,其他四位法輪功學員也回來了。

案例六:檢察院撤訴 伍靜青結束八個多月的關押

檢察院因證據不足兩次把卷宗退回公安局,第三次起訴後又於二月三日撤訴,合肥法輪功學員伍靜青結束八個多月的非法關押,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下午,伍靜青、胡恩奎(中學物理老師)在廬陽區一個小區張貼法輪功真相材料時,被警察跟蹤綁架。廬陽區國保大隊夥同轄區派出所抄了家。

在看守所檢察院提審時,伍靜青問檢察院批捕科來人:法輪功沒有犯法。中國的立法機關是人大,至今未出台一條關於法輪功的法律。按照中國刑法罪刑法定原則: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所以,即使現行法律也沒有說法輪功犯法。那我犯什麼法了?

因證據不足,檢察院將案子兩次退回公安,但廬陽分局拒不放人。第三次上報檢察院,檢察院做了非法起訴。

兩高司法解釋更改後,在親友共同營救下與律師的催促下,檢察院二月三日撤訴,四日法院下刑事裁定書批准撤訴。伍靜青已回到家中。

伍靜青從看守所回家後於二月二十一日拿到案件撤訴正式文本。

案例七:檢察院撤訴 白晶傑被無罪釋放

二零一七年一月八日,河北武安市檢察院撤銷對武安市法輪功學員白晶傑的起訴。在經歷了五個月的冤獄後,白晶傑被無罪釋放。

案例八:檢察院退案、公安局撤訴 四川三台縣母女獲釋

四川省綿陽市三台縣檢察院二零一七年一月再次將構陷法輪功學員周小莉、景歡母女的案子退回到公安局,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公安局撤訴,景歡與母親周小莉回家。

景歡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下午到三台縣城梓幹道(縣政府外)貼真相展板,被綁架到三台潼川鎮派出所。晚上,景歡的母親周小莉、舅舅周發明到她家看情況,也遭綁架。七月三日,景歡、周小莉被三台公安局非法批捕。七月六日,周發明以「取保候審」方式獲釋。

當地法輪功學員不斷地向相關人員打真相電話,寫真相信,寄真相資料,也有的直接給公檢法人員講真相,把公檢法人員當自己親人去看待,真心的為他們的未來好。公檢法人員逐漸明白了真相,態度逐漸轉變。景歡、周小莉的親人也轉變了觀念,主動到公安局要人。

親友請北京張律師為周小莉、景歡母女進行無罪辯護,張律師同檢察院交涉。九月下旬,檢察院又將案子退回到公安局。

十一月下旬,公安局又將案子交到了檢察院。當地法輪功學員繼續努力,對檢察院人員講真相,到檢察院要人。二零一七年一月檢察院又將案子退回到公安局,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公安局撤訴,景歡、周小莉回家。

案例九:安徽合肥法輪功學員黃玉晴案件已撤訴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法輪功學員黃玉晴下班後,在柳林苑小區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遭小區保安惡意舉報,被合肥市琥珀派出所便衣非法扣押,後被送往合肥市拘留所非法拘留。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黃玉晴的女兒去派出所為母親辦理了取保候審申請書。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報道,法輪功學員黃玉晴案件檢察院已撤訴,黃玉晴已回到家中。

明慧網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報道黃玉晴已回到家中,案件已撤訴。

案例十:檢察院撤訴 江蘇省張家港市法院裁定宣小妹獲釋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張家港市法院同時通知蘇州市法輪功學員宣小妹的律師和家人,張家港市檢察院以「不應當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為由撤訴,法院作出裁定,宣小妹可以回家了。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晚六點,蘇州市法輪功學員宣小妹,與常錚、杜勇偉、陸林妹、秦英,在張家港市往蘇州市方向高速入口處等候過收費站時,被尾隨跟蹤的張家港市國保便衣綁架。

除宣小妹外,其餘法輪功學員先後回家。宣小妹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張家港市斜橋看守所,長達十個半月。

張家港市國保陳錚等人為了達到迫害宣小妹的目的,用大案DNA「取證」,羅織材料,後將宣小妹構陷到檢察院。

近日,在法院審理階段,張家港市檢察院以「不應當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要求撤回起訴,張家港市法院決定「准許張家港市檢察院撤回起訴」。

結語

中國所有的法律,沒有一條禁止修煉法輪功或者說修煉法輪功是違法的;也沒有一條法律給法輪功定性。

其實中共邪黨不具有合法性,也沒有資格給任何信仰定性,但即使根據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修煉法輪功和傳播法輪功真相都是合法的。

《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所以,按照中國現行法律,修煉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違法。

「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在中國司法界已廣為人知,近年來,近百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的近千場無罪辯護,遍布全國。

相反,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必定會被追責問罪的。中共迫害法輪功首惡江澤民,已經被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及親屬控告到法庭,追隨江澤民,執行推動迫害政策的周永康、令計畫、薄熙來、徐才厚、郭伯雄、蘇榮、李東生等人的下場也說明了「善惡有報的天理」是真實不虛的。

香港法庭二月十七日宣布,七名在雨傘運動期間襲擊圍毆示威者曾健超的香港警察,全部判監兩年,不可緩刑。

據悉,被告警察聽到判決時,神情落寞,有的流淚。外界認為此次判決體現了香港的司法公正,挽回了香港聲譽。

七名香港警察被判刑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大陸警察是一個明確的警示:強權與專制只是暫時的,普世的法律和公正正義才是最後的裁決。

在法輪功學員十七年不懈地向廣大民眾講真相的努力下,在更多的人們了解了法輪功真相後,越來越多的執法機關人員不再追隨江澤民集團的迫害政策,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做出了正確的選擇。

English Version Available: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3/20/162556.html

從近期河北法輪功學員無罪獲釋說起

文: 子斯
二零一七年一月八日,河北邯鄲武安市檢察院撤消對武安市法輪功學員白晶傑的起訴。在經歷了五個月的冤獄後,白晶傑被無罪釋放。這是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武安市檢察院和武安市法院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王洪亮後,武安市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第二個案例。近期,明慧網報道大陸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案例越來越多,僅在河北省就發生了五例。這昭示著隨著法輪功真相的深入傳播,許多被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脅迫、利用的各級公檢法人員明白真相後不願再助紂為虐參與迫害,所以在涉及法輪功學員的案子中,這些公檢法人員主動抵制、逃避上級迫害指令保護法輪功學員,有的檢察院撤訴、免於起訴直接釋放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回家。

我們以河北省各地最近發生的幾起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案例,看一下當下中國時局的變化和走向。

例一:檢察院撤訴 武安市白晶傑獲釋回家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三日,河北邯鄲武安市安庄派出所所長任國渠以白晶傑在武安市魏粟山村小廣場噴塗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為由,將白晶傑綁架到武安市看守所刑事拘留。隨後白晶傑遭武安市檢察院非法逮捕。

白晶傑被非法逮捕後,海內外法輪功學員通過真相電話善意規勸參與其中的公檢法人員,希望他們不要充當迫害的打手成為中共的替罪羊,將來追究迫害者責任時,終究是個人要承擔刑事責任。

二零一七年一月八日,河北武安市檢察院撤消對武安市法輪功學員白晶傑的起訴。在經歷了五個月的冤獄後,白晶傑被無罪釋放。這是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武安市檢察院和武安市法院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王洪亮後,武安市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第二個案例。

例二:檢察院免予起訴,張家口楊建平結束五個月的冤獄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河北張家口法輪功學員楊建平開車外出去向人講法輪功真相時,被萬全縣膳房堡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並被萬全警察刑事拘留。楊建平的車輛也被派出所扣押。警察從車中找到真相資料、視頻光碟、條幅等在內共六、七百餘份。然而,通過家屬和當地法輪功學員不斷的講真相,五個多月後,檢察院決定對法輪功學員楊建平免予起訴,理由是證據不足,釋放回家。

例三:檢察院不批捕,廊坊市劉英傑被無罪釋放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八日報道:河北廊坊法輪功學員劉英傑,到集市去發真相台歷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後報送文安縣檢察院,檢察院不予批捕,現已被無罪釋放。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上午十一點多,廊坊市法輪功學員孟憲革、劉英傑、楊小輝、賀燕、范美玲、鄭麗麗、褚樹元、皮玉芹、邢鳳香九人開兩輛車去文安縣大留鎮集市發送真相台歷,被大留鎮派出所警察綁架,所有真相資料與兩輛車被非法扣押。孟憲革、劉英傑被非法拘留十幾天後,警方將構陷案卷送往文安縣檢察院。

據悉,文安縣檢察院人員已了解法輪功真相,他們認識到確實不能把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發資料、贈送新年台歷的行為列為犯罪行為。另外,還有相關人員人性的一面也在不斷覺醒,都不願參與江澤民邪惡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實施迫害。最後決定對法輪功學員劉英傑不予批捕,釋放回家。檢察院人員為經自己手辦的這個案子打上了一個正義的對勾。

例四:檢察院撤訴,冀州市酒長迎被無罪釋放

河北衡水冀州市法輪功學員酒長迎,在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掛「天滅中共」條幅,遭人惡告,被綁架、抄家,之後被非法關押在冀州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冀州區法院對酒長迎非法庭審。庭審中北京律師黎雄兵、董前勇都為酒長迎做了無罪辯護。

二月四日,家屬去法院,看到庭審報告已出來,主審法官說律師和家屬意見不採納。家屬說酒長迎所做一切都受憲法保護,律師作的無罪辯護意見足以證明這一點。律師告訴主審法官劉麗爽:今天所做的這一切迫害,都會成為今後的罪證。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冀州區檢察院撤訴,酒長迎被無罪釋放回到家中。

六天前主審法官還說「對律師和家屬意見不採納」,六天後竟作出了截然相反的處理結果,表明法輪功學員的講真相,律師的無罪辯護及警告在檢察官、法官的思想中發揮了作用,才使他們在幾天中,正氣上升,最終做出正確的判決。

例五:「強制措施不當」,廊坊市巢冬梅獲釋回家

河北廊坊市法輪功學員巢冬梅被非法關押近兩個月後,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回家。廊坊市看守所釋放證明書(廊看釋字(2017)67號)說:「現因採取強制措施不當,經廊坊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決定,予以釋放。」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巢冬梅去開發區講真相,被人舉報,被廊坊市開發區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十二月十六日,被開發區檢察院非法批准逮捕。巢冬梅家屬聘請北京律師。律師來廊坊看守所見巢冬梅兩次,告訴她一些公民依法享有的權利等。然後親友給分局和國保人員郵寄真相信。家屬在與分局國保人員接觸中,感覺到他們也不願參與迫害。

迫害難以為繼,中共與江澤民集團正走向末日

縱觀人類歷史,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強權暴政從來沒有一個成功過的,所有殘害良善的元兇、爪牙沒有一個善終的。迫害法輪佛法,對於中共與江澤民流氓集團來說,其又如何能夠例外?現在,全國各地檢察院、法院、警察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案例逐漸增多,標誌著中國當前時局的變化走向--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走向末日天譴是大勢所趨。

十八年來,我們看到,隨著法輪功學員持之以恆地大面積向民眾講清真相,國內各個階層的民眾正在覺醒,理解和支持法輪功的人越來越多。許多中共體制內的人通過與法輪功學員的接觸中知道,中共與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的抓捕、轉化、勞教、判刑是對好人的迫害,是非法的。尤其中共與江澤民流氓集團在全國範圍進行大規模的活摘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牟取暴利,更是犯下了人類地球史上從未有過的罪惡。

十八年來,隨著法輪功學員的深入講真相,越來越多的公檢法司人員明白了法輪功真相,再加上目前公檢法開始實施重大錯案終身追責制,許多體制內人士出於自保,開始與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做出徹底切割,這是他們順應天時,真正的在為自己的生命和未來考量。這些人用人的本性和良知來衡量自己的行為,用實際行動來為自己將功贖罪,從而自救使自己脫離罪惡的絕境,只有這樣才能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正確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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