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輪功,70名中共法院院長遭惡報
【真相網2018.12.7】據明慧網綜合報道:中共的法院院長,被中共賦予了生殺予奪大權,部分人放棄良知,參與迫害法輪功,執行江澤民集團荒謬絕倫的迫害政策,在法庭上一次次滅天理、喪天良,誣判法輪功學員,使這些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們無端遭受迫害,甚至失去生命。
根據明慧網報道中的不完全統計,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截至二零一七年七月,僅吉林省一地,被中共法院枉判的法輪功學員就達1292人之多。全國各省份對法輪功學員的誣判至今未停止。
因果循環,報應不爽,這些曾死心塌地效忠中共的法院正、副院長,如今得到了天理的懲治。本文所列舉七十餘名法院院長,被中共自己的網站公開通報、審查、免職、判刑等,看似被中共以貪腐的罪名「請君入甕」,實則是全部遭了天譴。他們徇私枉法迫害修煉人的行為,已被法輪功學員在國際社會曝光。
1、奚曉明,最高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二級大法官

奚曉明
奚曉明男,漢族,一九五四年生,北京大學法律系經濟法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二零零四年六月至二零一五年八月,任最高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因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團發動了對修煉真善忍群體的迫害後,中共最高法院就成了江氏流氓集團迫害的前沿陣地,他們發布荒謬的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使法官們放棄良知與道義,誣判、枉判法輪功學員而不負法律責任。
奚曉明在任期間,就積極效忠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申訴案件上,都根據中共的要求斷案,如:法輪功學員李志勤被河北寧晉縣國保大隊警察毒打致死案。
李志勤,河北寧晉縣小棗村法輪功學員,在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晚,十三個寧晉縣國保大隊人員翻牆闖入室內,摸黑就打,直到李志勤奄奄一息,被抬走。警察告知家人李志勤是「突發心臟病死亡」,屍體被強迫火化。
在二零一二年,家屬申請國家賠償,邢台市法院和河北省高級法院相繼駁回申訴。當地國保還把申訴人李志勤的兒子抓到邢台洗腦班拘禁一個多月,逼迫其放棄告狀。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案件的代理律師及李志勤的親屬向北京最高法院提出申訴,遭當地電話威脅。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最高法院做出立案通知,駁迴文書顯示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即已審結,而家屬、律師一直沒得到消息。律師氣憤地說:「想不到最高法院更黑!簡直是枉法裁定!」
這次北京最高法院的駁回,更見證了中共統治下的法院、法官以維護邪黨是從,根本沒有法制,沒有公正。而作為最高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的奚曉明,對申訴案件不作為負有責任。
2、李威,遼寧省大連市中級法院院長,被雙開

李威
李威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任大連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邪黨組書記、代理院長,二零零八年一月又任院長。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法院院長李威被 「雙開」。
李威任職期間,迫害大連法輪功學員典型案例:
(1)「十佳維權律師」法輪功學員王永航被重判。王永航,男,大連乾均律師事務所律師。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王永航等十位大陸律師在美國獲得「十佳維權律師」獎。他多次為法輪功修煉者提供法律援助。先後在大紀元網站發表了致中國最高司法機關的信和致胡溫的公開信等,要求最高司法機關立即糾正錯誤,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信仰者。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王永航為法輪功修煉者從日旭作無罪辯護,被原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下密令迫害,十一月二十七日被沙河口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王永航上訴,大連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沒有經過開庭審理就直接宣布對王永航律師維持非法原判,關押到瀋陽第一監獄。二零一六年七月三日,王永航結束漫長的七年冤獄,如期回家。
(2)副教授法輪功學員劉榮華非法勞教期滿,又被誣判十年。
(3)獲得國家頒發的「傑出志願者」證書的法輪功學員叢日旭,被非法判刑三年。
(4)二零一四年,大連各市區法院對四十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所有上訴都被大連市中級法院非法判維持原判。時任大連中級法院院長的李威有著不可推卸的罪責。
3、徐衍東,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院長,被「雙開」

徐衍東
徐衍東一九九八年一月起,任黑龍江省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二零零四年十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免職,二零零五年被「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徐衍東在任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參與迫害法輪功,徐衍東在一九九九年時任省公安廳長期間,緊隨江氏集團,參與指揮全省對法輪功的迫害,在其指揮下,曾將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放在哈爾濱火車站入口處,上火車之人必須踩過去,對不踩照片的法輪功學員和有良知的人立即非法抓捕,完全是流氓行為,而且其還派人到各市督促對法輪功的迫害,瘋狂一時。在他任職期間,黑龍江省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中因非法判刑致死人數為二十八人。
4、李蘇明,歷任廣東省蕉嶺縣法院代院長、院長,被開除公職

李蘇明
二零一四年之前,李蘇明為梅州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後二審上訴,梅州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都枉法作出維持原判的裁定。
二零一四年底後,李蘇明歷任蕉嶺縣法院代院長、院長。在其任院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練光珠在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上午,遭蕉嶺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五年,並被勒索罰款一萬元,李蘇明負有責任。
二零一七年六月,李蘇明因為涉嫌嚴重違紀受賄問題,遭惡報,被立案審查,已被開除公職。
5、宋景春,遼寧省鞍山市中級法院院長,被雙規

宋景春
宋景春,二零零三年一月任阜新中院院長,二零零八年,任遼陽市中級法院院長,後任阜新市中級法院院長。二零一一年四月任鞍山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同年五月被提名為鞍山市中級法院院長候選人。
宋景春擔任中級法院院長職務十一年,把良心出賣給中共江澤民團伙,甘當迫害法輪功的傀儡,把修心向善的大連法輪功學員叢中笑,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在遼寧省遼陽市文聖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宋景春當時任遼陽市中級法院院長,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二零一四年,鞍山法輪功學員商靜、張運坤,海城市法輪功學員盧雲來、張亞芹分別被鞍山法院系統誣判四年。當時任鞍山市中級法院院長的宋景春是直接責任人。
宋景春被「調查」或者「雙規」,固然是因為在中共內鬥中落敗所致,但更是因為迫害好人而招致的報應。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宋景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瀋陽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遼寧省鞍山市中級法院原院長宋景春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6、吳振漢,湖南省高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被判死刑

吳振漢
吳振漢,二零零四年五月被查處,二零零六繼鞍山市中級法院院長宋景春遭惡報後,十一月九日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吳振漢賣力迫害法輪功,是首批被「追查國際」發出追查通告的中共官員。
7、劉青峰,山東省青島市中級法院原副院長被判刑十四年

劉青峰
劉青峰,二零零零年七月至二零零九年一月任青島市中級法院原副院長,劉青峰在迫害法輪功方面也是法院內部的急先鋒,被冤判的法輪功學員,有的非法刑期竟長達十年。
二零零四年十月,青島法輪功學員魏玉美、魏玉芬兩姐妹被青島四方區法院均非法判十年重刑。時任青島市中級法院副院長的劉青峰對下屬法院枉判行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二零一一年四月,劉青峰由於經濟受賄和女色問題被查處,最終他被濟南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二百萬元。其罪禍及他的老婆員小麗、情婦李濤,員小麗、李濤因為非法收受他人現金人民幣二百三十五點五萬元、銀行卡金額人民幣十一萬元而另案處理。
在青島市中院許多工作人員眼中,青島市中級法院原副院長劉青峰是市中院公認的才子,卻沒有用到正地方,而現在,他卻要在牢獄裡度過漫長的十四年鐵窗生涯。
8、劉亞文,武漢市中級法院院長被判刑
劉亞文,一九四一年六月出生,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零零三年一月任武漢市中級法院院長,在該院發生全國司法系統最大的貪腐案後,因受賄一千多萬而獲刑。(註:事實見下文)
9、周文軒,湖北省武漢市中級法院院長被判刑

周文軒
周文軒,一九四七年二月出生,二零零三年一月~二零零六年九月任武漢市中級法院院長,在該院發生全國司法系統最大的貪腐案後成為劉亞文的繼任者,並高調反腐。結果,二零零七年九月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
劉亞文、周文軒二人均在武漢市中級法院任職,二零零零年一月六日,武漢市中級法院非法開庭,以所謂「組織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枉法判決法輪功原武漢總站站長徐祥蘭八年有期徒刑;同時又枉判徐祥蘭的丈夫王漢生六年有期徒刑,並非法沒收了王漢生私有企業──武漢市深深集團有限公司的所有財產。此冤案曾一時轟動全國,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
除此之外,武漢市中級法院,自九九年七月以來一直參與對法輪功的迫害,明明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遵紀守法的好人,卻知法犯法,執法犯法,對無罪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枉法判決或維持原判。據悉,該法院還勾結武漢各大醫院長期涉嫌參與活體摘取人體器官。院長劉亞文和周文軒均是迫害法輪功的幕後策劃和指揮者。
10、胡昌尤,湖北省武漢中級法院原副院長被判刑

胡昌尤
胡昌尤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註:事實見下文)
11、柯昌信,湖北省武漢中級法院原常務副院長,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胡昌尤、柯昌信二人均在武漢市中級法院任職,自九九年七二零以來,武漢市中級法院在中共各級「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操控下,公開踐踏法律的尊嚴,肆意歪曲、偽造事實,誣陷、栽贓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先後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重判。
在二零零零年,該院就有三名法官涉嫌職務犯罪被查處,二零零二年,又發生涉案人數多達五十三名法官集體貪贓枉法串案。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日,該院原常務副院長柯昌信和副院長胡昌尤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和六年零六個月。涉案人員中,還包括三名副庭長、七名審判員、一名書記員,各被判刑兩年至十三年不等。此外,該院還有九名法官受到紀律處分,三十名處級以上幹部調離崗位,被調整者佔全院七十餘名處級以上幹部的近一半。
該法院枉法判決法輪功學員徐祥蘭八年有期徒刑;同時又枉判徐祥蘭的丈夫王漢生六年有期徒刑,並非法沒收了王漢生私有企業──武漢市深深集團有限公司的所有財產,都發生在胡昌尤、柯昌信任職武漢中級法院副院長的任期內。
劉亞文、周文軒、胡昌尤、柯昌信這四人都是武漢中級法院正副院長,又先後落馬。其實這是他們在任期間徇私冤判法輪功學員,遭了報應。
12、袁中山,吉林省德惠市法院院長被調查

袁中山
袁中山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涉嫌嚴重職務違法被調查。袁從二零零二年三月至二零一八年,先後在長春市寬城區法院、長春市中級法院、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長春市中級法院、德惠市法院任職,任職期間誣判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上午十點多,德惠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楊金玉、胡波、馬寶舫、張鳳秋、李紹珍、郝傑、崔濤、王成順、李瑞風、楊金鳳十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法輪功學員家屬到庭旁聽。
德惠法院休庭後,再次非法開庭,當天十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全部到庭旁聽,非法開庭持續一個多小時後,法官王榮富、副檢察官孫勇超當庭對李瑞鳳非法判刑七年,王成順五年,崔濤四年,李紹珍三年六個月,郝傑三年六個月,楊金玉三年,馬寶舫三年,張鳳秋三年,胡波二年,楊金鳳一年。除楊金鳳被非法處罰金五千元,其餘九人都被非法處罰金一萬元。家屬對非法審判結果紛紛表示要上訴和控告。長春中法二審非法維持原判。時任吉林省德惠市法院院長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13、梁根生,現任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被起訴
梁根生,男,一九六三年六月生,河北省泊頭人,二零零七年七月任河北省滄州市河間市法院院長、邪黨組書記;此前任滄州市肅寧縣法院院長、邪黨組書記;二零一三年任滄州市運河區法院院長、邪黨組書記職務。二零一七年六月,梁根生被查;二零一八年七月,被冀州區檢察院以涉嫌犯受賄、單位受賄、詐騙罪向冀州區法院提起公訴。

梁根生
梁根生任職期間誣判、枉判法輪功學員。僅舉梁根生任滄州市肅寧縣法院院長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份事實:
自二零零二年到二零零六年底,梁根生操控的肅寧縣法院對至少五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肅寧縣萬里鄉衛家莊村法輪功學員衛朝宗、杜玉琴夫婦被警察綁架,三個月後的八月一日,衛朝宗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杜玉琴非法判刑八年。
被肅寧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還有:二零零四年,裴文海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五年,黃振英,年逾七十,被非法判刑四年;宋鳳芝,被非法判刑三年;王成被非法判刑三年。
14、孫盤柱,男,河北省保定市中級法院院長被離職待查

孫盤柱
孫盤柱於二零零二年一月至二零零七年一月任保定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二零零七年二月任保定市中級法院院長。二零一一年被離職待查。
在任職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曾有四名法輪功學員在新市區法院無法做出宣判結果,報送保定市中級法院,而保定中院把案子直接推到河北省高院。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第二次非法庭審,幾十名公安警察、國安特務、法警、「六一零」人員崗哨林立,四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只允許一人旁聽。最後,枉判支占民、張榮傑十二年,劉永旺八年,魏海武四年。這個結果由河北省高級法院直接做出。中級法院耿國英、孫盤柱等人,必須對種種嚴重侵犯人權的犯罪行為承擔自己的歷史責任。
15、鞠傳傑,遼寧省鳳城市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鞠傳傑
鞠傳傑,男,現年四十九歲。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今任鳳城市法院院長、黨組書記。此前任丹東市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監督庭庭長。二零一五年四月,涉嫌受賄數百萬元被抓。
在他任職七年中,鳳城市至少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他們是劉銀鳳、吳娟、孫忠琴、梁運成、曲善林、焦林、冷冬梅、范曉勝、高廣俊、赫平、王書清、劉成軍、戴玉芝、王麗。曲善林已被迫害致死。有的只因給人一個破網軟體就被判刑三年!有兩位法輪功學員只因上網就被判刑三年!二零一四年將法輪功學員金彪盧俊非法構陷迫害入獄,還要非法構陷迫害白洪香和李星。鳳城市法院院長的鞠傳傑負有領導責任。
16、李貴中,遼寧鳳城市法院副院長
李貴中一直是鳳城法院的副院長和審判委員會成員,積极參与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二零一五年四月下旬,因貪腐被抓。表面原因是貪污腐敗,其實是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到的惡報。李貴中和鞠傳傑任遼寧省丹東鳳城法院正副院長期間,至少有37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被鳳城法院判刑,4人被非法判刑後被迫害致死,副院長李貴中難辭其咎。李貴中也因貪腐被捕。
鳳城法院院長鞠傳傑、副院長李貴中先後被抓捕。表面原因是貪污腐敗,其實也是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到的惡報。
17、陳小清,男,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九年底擔任廣東省梅縣法院院長
陳小清在擔任梅縣法院院長職期間,梅縣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如;二零零八年朱賢生等人被非法判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開始擔任起任蕉嶺縣法院代院長、院長。由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以來,蕉嶺縣法院先後有8個警察因涉嫌濫用職權、收受賄賂等行為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其中包括法院領導班子成員1人,正、副庭長7人。陳小清作為該院黨組書記、院長,對上述問題的發生應當承擔教育監管及查處不力的領導責任。二零一四年十月,陳小清被免去院長職務。
18、李金民,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克山縣法院院長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齊齊哈爾市克山縣法院院長李金民親自擔任審判長,與審委會委員袁升軍、刑庭庭長王玉明組成合議庭,非法庭審范姓、張姓、李姓三位法輪功學員,還組織克山縣法院部份青年法官到庭觀摩。
僅僅一年半後的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下旬,便惡報降臨,克山縣法院院長李金民和刑庭所有人員都被拘留審查。
19、張宗保,男,被捕前為河北省邢台市橋東區法院院長
張宗保,原邢台市橋東區人大副主任。二零零八年九月,被新河縣法院異地以受賄罪判處五年徒刑。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進了牢房,迫害法輪功遭了惡報。
張宗保在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七年三月擔任橋東區法院院長期間,曾多次迫害法輪功學員。如:二零零一年非法判刑高振庄等七名法輪功學員,其中,高振庄的刑期長達十六年,二零零二年非法判處徐俊山等二名法輪功學員,都在十年以上。二零零三年,張宗保和橋東區個別惡人串通一氣,編造口供,將在法院工作的法輪功學員李自昌、武玉煥強行調離法院。
20、秦金建,原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區法院院長,因涉嫌受賄,二零一五年十二月遭惡報,被調查,二零一六年一月,被移交司法。
秦某在該法院任職期間,該法院發生多起誣判法輪功學員事件。如陳緒雲、武明金、陳立華等法輪功學員均被冤判數年。陳立華被誣判之後,二零一五年二月該區法院發生法官秦明承打人惡性事件被網上曝光,年底該法院負責人秦金建被調查,後被判刑。表面原因是受賄,深層原因是茅箭區法院冤判法輪功學員,秦金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請仍在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大法者慎重三思!善惡有報是天理,只差來早與來遲。
21、劉學軍,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區法院院長
二零一五年一月,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區法院院長劉學軍遭惡報,以涉嫌受賄罪,被逮捕。任職期間,涉嫌對多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審判,包括對法輪功學員戚鳳敏和賈桂榮的誣判。
22、王海琦,吉林省琿春市法院院長
二零零七年,王海琦因受賄近百萬元,被逮捕,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中級法院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作出(2007)延中刑初字第51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王海琦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王海琦是從原琿春市政法委書記身份來到法院任院長的,在其任職期間,為了能升官發財,積極配合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使當地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
23、楊連仲,原北京市平谷區法院副院長
二零一五年夏,楊連仲因貪腐涉黑,被雙開抓捕,從其家中搜出槍械,據說,還牽扯到幾個法院的和處級幹部。
楊連仲被抓後,他在交通局上班的妻子李小玲得了腦出血,其岳父不久去世。
楊連仲在擔任主管刑庭的副院長的幾年間,平谷法院將十幾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王自成三次被非法判刑,刑期共計十四年,他妻子張愛平兩次被非法判刑,共計八年半;法輪功學員王建福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五年,王建福又被誣判七年半;法輪功學員馬佔全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五年,馬佔全又被誣判兩年。
楊連仲一直不聽法輪功弟子的良言相勸,積極追隨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因此而遭惡報。
24、韓文娟,原遼寧省遼中縣法院院長
韓文娟因巨額受賄暴露,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在任職期間,韓文娟組織污衊法輪功,迫害法輪功學員,韓文娟執法犯法,開除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不聘用法輪功學員任職。在法院大搞人人過關。現因買官賣官巨額受賄,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25、楊明忠,四川省成都市雙流縣法院原院長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成都市雙流縣法院原院長楊明忠受賄一案在成都中院開庭審理。經查,楊明忠涉嫌受賄二百餘萬,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個月。
楊明忠歷任大邑縣法院院長、雙流縣法院院長。據明慧網曝光,自中共迫害以來,截止到二零一二年,雙流縣有二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長的八年。七十一歲的李克全女士,遭四年半的監獄迫害後離世,曾遭七年冤獄,七旬老人董紹太含冤離世。楊明忠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6、李慶新,遼寧省瀋陽市蘇家屯區法院院長
二零一二年一月,李慶新退休還不到兩個月,因貪腐,被舉報。二零一二年二月,被紀檢部門立案審查。雙規、批捕後,被判入獄,現正在服刑中。
李慶新原任瀋陽沈北新區法院院長,二零零七年初,調入瀋陽蘇家屯區法院任院長。任職期間,無論是在蘇家屯,還是在沈北新區,都親自主持多起對法輪功學員的誣判、重判,致使修煉者及家人受到嚴重的迫害。
27、譚掌泉,原廣東省茂名市中級法院院長
譚掌泉表面上由於其它事情被撤職、判刑,實則是參與迫害法輪功。茂名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判重刑,與此人的關係極大,譚遭惡報落馬。
在譚掌泉任職期間,因準備開庭審非法判法輪功學員賀敬和小亮(音),法輪功學員給譚掌泉寫勸信,並在明慧網上公開,見《給茂名市中級法院譚掌泉院長和刑二庭黃昌文庭長的信》 。
28、滕憲才,男,任黑龍江省鶴崗市中級法院院長
二零零八年十月,因經濟案件,滕憲才被判刑十年以上。
滕憲才緊隨江氏流氓集團,任職期間,曾在全市法官大會上誹謗法輪功,煽動仇恨,部署迫害,積極追隨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判刑迫害。
29、孫寶文,甘肅會寧縣法院院長
二零一零年前,任職甘肅會寧縣法院院長期間,追隨邪黨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張榮、張亨通、李金萍、賈淑娟等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其誣判入冤獄。
多行不義必自斃,二零一零年九月,孫寶文因貪污受賄東窗事發,判刑十一年,把自己送進了監獄。
30、張鳳軍,吉林省長春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院長
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張鳳軍涉嫌嚴重職務違法被調查。張鳳軍於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一零年九月任榆樹法院院長兼黨組書記。在他任職期間,至少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呂先鋒、王續芳、陸桂容、高艷霞、劉淑春、李滿庭、張學民、朱海山、楊信、李傳蘭等十名法輪功學員。
31、田博秋,吉林省松原市乾安縣法院副院長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田博秋因違紀被查。在他任職期間,冤判法輪功學員。田博秋,男,一九五八年八月生,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從乾安縣人大法制辦主任(正科)職位上調入乾安縣法院任副院長、審委會委員,一直到落馬。從公開的消息看,他分管過立案、刑事審判、執行、法警等工作。自江澤民邪惡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田博秋就一直在追隨江氏集團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法院與公安、檢察院及610邪惡組織(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非法機構)互相勾結,對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加重迫害。其中,有兩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後,被迫害致死。以下是田博秋的犯罪事實;
乾安縣法輪功學員楊寶森、宋生,在二零零九年三月份,乾安縣法院誣判楊寶森十年,誣判宋生十二年。
二零零九年五月六日,楊寶森、宋生二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公主嶺監獄迫害。楊寶森長期遭酷刑折磨,身體受到嚴重傷害。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被迫害的奄奄一息,才被獲準保外就醫,四月七日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一歲。
二零零九年夏,乾安縣法輪功學員張景重因不放棄大法修煉,在鋤地時,被警察綁架,遭法院非法判刑十年,被劫持到吉林監獄後遭到酷刑迫害。二零一一年一月六日,張景重被迫害致死,終年五十三歲。
32、王君先,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院長,於二零一八年七月,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王君先
王君先,男,一九六四年生,吉林樺甸人,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吉林市樺甸市法院副院長;二零一一年八月,調蛟河市法院任院長、中共黨組書記;二零一六年八月,調任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院長。僅舉王君先在蛟河市法院任院長職務期間的犯罪事實;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晚,蛟河市四位法輪功學員丁玉彬、王秀蓮、李淑梅、李學花乘計程車去白石山後柳村派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蛟河市白石山派出所警察綁架,被劫持到蛟河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李淑梅、王秀蓮、李學花住所被非法搜查、抄家,搶走大法書籍等很多私人物品。
公檢法六一零邪惡組織合謀構陷,法院違反法定程序,不告知家屬聘請律師,非法秘密對四位法輪功學員判刑,李學花時年五十五歲,被誣判五年;李叔梅時年七十一歲,被誣判四年六個月;丁玉斌時年五十三歲,被誣判三年六個月;王秀蓮時年五十多歲,被誣判三年六個月。二零一二年九月,她們被劫持到黑嘴子女子監獄迫害。一直到此時,她們的家屬仍不知道她們已經被非法判刑。後來經過多方打聽才知道她們已經被劫持到監獄。王君先負有直接責任。
33、張明鵬,遼寧大連市西崗區法院前院長,二零一八年五月被「雙規」。
張曾效忠於迫害法輪功的代表人物薄熙來,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判刑的迫害。

張明鵬
張明鵬,一九六四年生,一九九五年七月調入大連市中級法院,曾任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副局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瓦房店市法院院長;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任大連市西崗區法院院長。
張明鵬,是薄熙來一手栽培的司法界「未來新星」。把大量的法輪功學員枉判後投入監獄成為薄熙來迫害法輪功的模式之一。被稱為充當薄熙來「徇私枉法的打手」的張明鵬當時大有用武之地,也因而步步高升。
張明鵬非法庭審的案件,如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十年、出獄後的英語教師王語絲,又於二零一四年被誣判六年,張明鵬任大連市西崗區法院院長期間,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涉及十幾名法輪功學員的「大連安鍋案」(給當地市民安裝海外新唐人電視衛星接收器)。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被大連市中山區法院借西崗區法院對二零一二年「大連安鍋案」中的車忠山等十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北京有十二位律師來大連,其中九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三位律師參加旁聽,然而車忠山等十三人全部被非法判刑。
34、劉革強,湖南長沙市中級法院副院長

劉革強
劉革強,男,曾任湖南省長沙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因涉嫌受賄罪,被湖南省檢察院依法逮捕。劉在任時徇私枉法,誣判法輪功學員,四人被非法判刑。
僅二零一六年,湖南省各地區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人次統計,長沙八旬法輪功學員易玉山、黎時傑,因懸掛「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的真相條幅,被六一零非法判刑一年半,緩刑兩年。長沙市法輪功學員王昌進被非法判管制一年半。湖南長沙楊天佑老人被非法判刑三年。劉革強負有責任。
35、許前飛,江蘇省高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許前飛
許前飛,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雲南省高級法院黨組書記;二零零八年一月任雲南省高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二零一三年一月,許前飛調任江蘇省高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至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許前飛尚未完成本屆任期即被立案審查。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三日報道:日前,雲南省法輪功學員韓震昆年邁的父母看到雲南省高等法院新規「審判法官違法辦案終身追究」後,帶著給許前飛院長的信,來到了雲南省高院,被省高院的人員告知,這封信你們可以直接寄給許院長。如果要見許院長,就是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五和最後一個星期五院長接待日來,而且要事先登記排隊。當兩位老人來到高院信訪處落實信訪接待日的時候,信訪處的人員否認有院長接待日。
韓震昆,男,四十歲,曾為雲南省網球運動隊隊員,一九九一年轉業到錦華大酒店做服務員,二零零三年因修煉法輪功被迫辭職。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被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到家裡綁架、並非法抄家,同年八月二十四日遭昆明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後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第十二監區。作為雲南省高級法院黨組書記的許前飛,在任期內對雲南各級法院的誣判法輪功學員有糾錯責任,而許前飛卻不作為。
36、潘福仁,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前黨組書記、院長

潘福仁
潘福仁,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被以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二零零三年八月任上海市高級法院副院長、二零零六年八月任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前黨組書記、院長,二零一四年任任上海市高級法院院長
潘福仁在任期間惡意冤判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三月,被非法判刑三年的香港法輪功學員曾愛華一審上訴被中共惡黨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駁回,維持三年原判。整個審理過程秘密進行,未通知家屬或律師,也未開庭審理。曾愛華已於四月十六日被押往上海市女子監獄。潘福仁負有直接責任。
37、朱英祿,江西上饒市信州區法院前黨組書記、院長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朱英祿因「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審查。

朱英祿
朱英祿被指其在被調查期間,與有關當事人串供,對抗審查;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個人擅自決定重大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多次收受他人所送錢物;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和法院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此外,朱英祿被海外明慧網列入涉嫌迫害法輪功的犯罪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名單。
據海外明慧網報導,江西省上饒市5位法輪功學員許育文(女,63歲)、方表東(許育文丈夫,67歲)、邱珍花(女,75歲)、林榮華(女,73歲)、宋潤香(女,62歲)在信州區法院被非法開庭。信州區法院院長是朱英祿。
38. 孫寶文,甘肅省白銀市會寧縣法院院長

孫寶文
孫寶文在任期間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按「真、善、忍」準則做好人的法輪功修煉群體非法判刑,孫寶文,二零一零年前,任職會寧縣法院院長期間,追隨邪黨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張榮、張亨通、李金萍、賈淑娟等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其誣判入冤獄。多行不義必自斃,二零一零年九月孫寶文因貪污受賄東窗事發,被判刑十一年,把自己送進了監獄。
39、畢崇江,山東省煙台市中級法院原副院長
畢崇江,男,曾任職煙台市中級法院執行一庭庭長,二零零三年到二零零七年底任煙台龍口市法院院長、審委會委員、審判員、邪黨組書記,二零零七年底離任龍口市法院到煙台市芝罘區法院任院長、邪黨組書記職務,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調任煙台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審判員、邪黨組成員職務直至被免職。

畢崇江
畢崇江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被免去黨組成員職務,提請煙台市人大常委會免去其副院長職務,接受組織調查,畢崇江在任職期間良知喪失,違反法律,追隨江澤民、周永康邪惡集團,對按「真、善、忍」準則做好人的法輪功修煉群體非法判刑,使數十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監獄加重迫害,對數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負有直接罪責。
畢崇江任芝罘區法院院長期間部份犯罪事實:
畢崇江任芝罘區法院院長期間,至少有兩名法輪功學員被法院非法判刑。其負有直接罪責。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日,煙台芝罘區法輪功學員苗春艷,女,時年三十歲,因貼不幹膠真相貼被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搶走電腦、現金六千元、二本存摺等物品。苗春艷被非法關押洗腦班。五月二日,苗春艷與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走脫,流離失所。二零零八年初,苗春艷再次遭綁架,被非法批捕。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四日,苗春艷遭芝罘區法院非法秘密開庭;一月二十二日遭非法判刑三年。苗春艷上訴,煙台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零九年三月,在煙台五中任教的法輪功學員邱少傑,遭警察綁架;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九日,遭芝罘區法院非法開庭;後遭誣判四年。
40、梁明,山東省煙台市中級法院原副院長
梁明,男,一九七零年十二月生,一九九六年畢業於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系,二零零二年任龍口市法院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審判員、邪惡黨組成員,二零零七年任萊州市法院院長、邪黨組書記,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調煙台市芝罘區法院,接任畢崇江的院長職務。二零一四年一月調任煙台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審判員,邪黨組成員直至二零一八年七月被免職。

梁明
梁明在任職期間良知喪失,違反法律,追隨江澤民、周永康邪惡集團,對按「真、善、忍」準則做好人的法輪功修煉群體非法判刑,使數十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監獄加重迫害,對數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負有直接罪責。從二零一五年九月到二零一八年七月梁明落馬前,煙台市內至少有十九名法輪功學員遭煙台中級法院轄區法院判刑。對此,梁明作為中級法院副院長和邪黨組成員負有責任。其中,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萊州市夏邱鎮大初家村法輪功學員崔莉莉(音)被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法院對其非法開庭,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八日,蓬萊法院對八十多歲的退休老年法輪功學員陳光瑋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招遠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劉好慧非法開庭;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八日,非法宣判,誣判劉好慧七年。劉好慧上訴到煙台市中級法院。兩千多當地民眾簽名聲援放人。但煙台市中級法院罔顧民意,執意充當江澤民犯罪集團的馬前卒,非法維持原判。
41、馬明旭,河北唐山路南區法院院長
馬明旭曾任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日,路北區檢察院依法對路南區人民法院原院長馬明旭提起公訴。

馬明旭
馬明旭在任時,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負有直接罪責。馬明旭在任灤南縣法院院長期間,該院對法輪功學員劉宗勇、張連芝、陳麗英、劉小玲、楊淑芝、趙玉妨、秦朋珍、鄭建軍等多人非法判刑,刑期三年、五年、六年不等。馬明旭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42、李清萍,江西蓮花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二零一八年七月,李清萍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李清萍
李清萍參與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有: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榮愛梅、劉金萍、嚴新華。同年五月九日,法院下了誣判書,榮愛梅被非法判三年,劉金明二年,顏清華二年。李清萍對按「真、善、忍」準則做好人的法輪功修煉群體非法判刑,
43、熊曉平,四川內江市中級法院前黨組書記、院長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熊曉平因 「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審查。中共官方在通報中措詞嚴厲,熊曉平被指涉七大罪公開資料顯示,熊曉平從一九八七年起,先後任四川劍閣縣法院副庭長、審判員,劍閣縣法院副院長、院長;一九九六年起,廣元中級法院副院長;二零零五年起,先後任內江中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直到二零一六年七月,任內江中級法院副廳級審判員。
此外,熊曉平任內江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積極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是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涉案主要責任人之一。
44、黃萍,遼寧省錦州市古塔區法院院長
黃萍,女,現年五十五歲,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由一個普通的法官升為遼寧省錦州市太和區法院院長助理、副院長,後升為古塔區法院院長。該法院多次誣判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李凌就是被黃萍的前任馮永田誣判後,被遼寧女子監獄迫害致死的。
黃萍任該院院長後,步馮永田的後塵,繼續實施迫害,特別是二零零九年在她任職期間,將法輪功學員宋亞平非法判刑十一年。二零一四年初,黃萍調任凌河區法院任院長,至被撤職前,一直在凌河區法院任職,這期間,她又先後誣判邵明罡、武秀蘭等六名法輪功學員。武秀蘭是年近七十歲的老太太,因感恩法輪大法使她病體康復的恩德,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在路邊的電線杆子上,貼了一張「五月十三日是世界法輪大法日」的小粘貼,被跟蹤綁架,被凌河區法院誣判二年。
黃萍於二零一七年六月被調查。
45、劉庚,男,五十五歲,曾任遼寧省錦州市凌河區法院院長長達十年
這十年間他所在的凌河區法院枉判法輪功學員二十多人,僅二零零八年,就枉判十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法輪功學員項英被誣判十二年。二零一四年初,他與黃萍對調,任古塔區法院院長,又誣判王林、李凱等多名法輪功學員。他也是古塔法院連續遭惡報的第三任院長,前兩任是馮永田(被判三年半徒刑)、黃萍(於二零一七年六月被調查)。
劉庚於二零一七年六月被調查。
46、金京釗,女,五十五歲,多年來一直擔任遼寧省錦州市太和區法院院長
金京釗也一直參與對轄區內法輪功學員的誣判,特別是二零零八年她昧著良心將善良婦女劉鳳梅誣判十三年,致使她在獄中被折磨成疾,罹患癌症,最後悲慘離世;還有,法輪功學員黃成被她誣判投監後,慘遭酷刑,遭受「十指插針」摧殘,最後被迫害致死;金京釗還枉判兩位山東法輪功學員曲成業和張立田,曲成業在盤錦監獄被折磨成高血壓、腦梗塞等病症,直到咽氣也沒有得到保外就醫,直接死在了監獄;而張立田則在錦州監獄二十監區被獄警和犯人活活打死,屍體至今沒有火化。
二零一七年六月,金京釗被調查。
47、邢國威,黑龍江省原雞西市中級法院院長
二零零二年,邢國威被雙規。邢國威遭惡報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其在任職期間,對雞西市法輪功學員的冤判都來自於邢國威之手,而且所判刑期之長(超過十年以上)在省內中等城市中是很少見的。邢國威在任職期間,至少有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並參與法輪功學員趙春遺體三個器官被盜案,指使兩名中級法院的法醫參與盜竊器官,然後說法醫是雞冠區法院的。至今三器官不知去向。
邢國威遭惡報,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48、唐炬州,四川米易法院院長
唐炬州,男,四十歲左右,從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六年,任法院院長期間,跟隨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積极參与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唐炬州因經濟犯罪被逮捕。
唐炬州從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六年任法院院長期間,跟隨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積极參与對法輪功學員抄家、綁架,經過他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就有二十多名。二零零六年五月初,唐炬州因經濟犯罪被逮捕。二零零二年十月,米易縣法院對胥斌、徐天福第一次庭審,審判長是唐炬州、公訴人是米易縣檢察院姓楊,辯護律師吳錫貴是由法庭指派的。徐天福的兒子花錢請了兩名律師。庭審時,公訴人胡亂編造誣衊大法和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所謂「證據」,聘請的律師不敢為徐天福正面辯護,指定律師完全是站在邪惡的立場上,為公訴方說話。胥斌拒絕律師辯護,胥斌和徐天福自己為自己辯護,遭到法院強行制止,不準胥斌、徐天福發言。當天沒有當庭判決。
三天後,法院不顧事實真相,昧著良心非法判胥斌七年、徐天福九年。被害人胥斌和徐天福對法院的誣判不服,上訴到攀枝花市中級法院。兩級法院是串通一氣的,中院駁回胥斌和徐天福的上訴,維持米易法院的原判,造成了胥斌被長達7年的牢獄迫害,身心備受折磨。這7年中還造成了他母親在精神和身體上的巨大傷害,長期沉默寡言,神情驚懼。
49、劉德仁,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於二零零六年被逮捕。(詳情見後)
50、彭紹舜,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於二零零六年被逮捕。
劉德仁、彭紹舜,二零零六年分別被逮捕,表面是涉嫌犯罪,實質這兩人都是迫害法輪功的邪惡之徒,多年來,他們為了往上爬,撈取政治資本,善惡不辨,好壞不分,喪失理智的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修煉群眾,給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造成了巨大的損失,犯下了天地難容的滔天罪行,其結果只能是自毀前程。
劉德仁、彭紹舜在任期間,對下屬法院誣判法輪功置若罔聞,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二次開庭,對法輪功學員何麗華進行非法審判。何麗華不承認這場強加的迫害,多次駁的法官啞口無言,併當庭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立即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修煉『真善忍』無罪」等證實大法。一個法官說:「哎,這是誰審判誰呀?我們審只不過就是走形式,整完了,我們也說了不算,都是上面定。」大慶法院走形式也要非法審判,劉德仁、彭紹舜對下屬法院枉判法輪功學員負有領導責任。
51、牛敏,四川省成都市中級法院院長
二零一五年一月四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牛敏被帶走調查。

牛敏
牛敏任職期間,深得原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信任。李春城曾任成都市市長,市委書記,是中共迫害法輪功元兇周永康的重要成員之一,任職期間,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十二月,李春城被查處遭惡報。
牛敏一九六二年十一月生,二零零七年三月至二零一五年一月四日任成都市中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迫害法輪功不遺餘力。二零零九年,成都市中級法院對鍾芳瓊等十一名法輪功學員的上訴案立案後,在十五位辯護律師均未提交正式辯護意見的情況下,牛敏一再阻撓律師閱卷。成都中級法院對律師就其違法辦案的法律意見和當事人的意見置若罔聞,對鍾芳瓊等十一名法輪功學員進行密判。
52、曲雲傑,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曲雲傑因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審查。

曲雲傑
曲雲傑今天的下場是她長期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惡行所導致的。曲雲傑,女,一九六二年一月出生,曾任大連市甘井子區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曲雲傑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任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職務近九年來,積极參与迫害法輪功學員,在任職期間她使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十佳維權律師」法輪功學員王永航被重判。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王永航為法輪功修煉者從日旭作無罪辯護,被原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下密令迫害,十一月二十七日被沙河口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王永航上訴,大連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沒有經過開庭審理就直接宣布對王永航律師維持非法原判。關押在瀋陽第一監獄。曲雲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53、宋利菲,吉林省長春市中級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宋利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審查。

宋利菲
宋利菲,女,漢族,一九五二年六月出生,吉林集安人。一九九七年四月,宋利菲任吉林省委政法委副書記;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長春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二零一二年八月退休。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審查。
宋利菲在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暴力打壓法輪功,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晚八時左右,吉林長春市有線電視網八個頻道突然播出《法輪大法洪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法輪功內容的電視片。長春有線電視網公司有用戶三十萬,觀眾逾百萬人。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長春市中級法院誣判劉成軍等十五名插播電視的法輪功學員,分別處四~二十年有期徒刑,其中劉成軍被非法判刑十九年。而當時在職吉林省政法委副書記的宋利菲,脫不了干係。
二零零七年後,宋利菲任長春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此時,恰逢吉林省省長、已落馬的吉林省王珉主政吉林,宋利菲徇私枉法、濫用職權、誣判、枉判法輪功學員更是尋常之事。
54、何樹志,原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法院院長

何樹志
二零一五年三月,因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何樹志被立案偵查,並被採取強制措施。
何樹志,任順德區法院院長,在他任職期間,誣判法輪功學員,包括:楊紅軍、溫蘭夫婦,分別被非法判處七年和三年;胡雅婷被非法判刑三年;趙天榮被非法判刑四年等等。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楊紅軍、溫蘭被佛山市順德區法院分別判處七年和三年。在法庭上楊紅軍、溫蘭夫婦以法律為依據,為自己做無罪辯護。在理屈詞窮的情況下,法院依然非法做了判決,楊紅軍、溫蘭夫婦分別提出上訴。廣東省佛山市中級法院在沒有通知楊紅軍、溫蘭夫婦親屬的情況下,非法宣布維持原判。楊紅軍於九月一日被送往廣東省四會市監獄,溫蘭於九月一日送往廣州市白雲區女子監獄四監區。
二零一五年三月,何樹志因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
55、趙書學,湖北省十堰市竹山縣法院原副院長

趙書學
趙書學,男,一九六三年生,於一九八四年八月調入湖北省十堰市竹山縣法院,歷任書記員、助審員、副庭長、庭長,一九九九年四月任副院長、審委會委員至落馬。趙書學於二零一七年六月被調查,他參與迫害以「真、善、忍」為修煉準則的法輪功學員,受到天理報應。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竹山縣法院非法開庭,誣判法輪功學員褚玉貴四年。對此,作為副院長的趙書學負有直接罪責。
56、劉智,湖北省十堰市竹山縣法院原院長

劉智
劉智,男,一九六六年生,二零零四年二月任竹溪縣政法委副書記,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竹山縣法院院長,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被免院長職務,二零一七年四月調任十堰市中級法院環境資源庭庭長至落馬。二零一八年四月,劉智被監察委調查。他參與迫害以「真、善、忍」為修煉準則的法輪功學員,受到天理報應。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竹山縣法院非法開庭,誣判法輪功學員褚玉貴四年。對此,作為院長的劉智負有直接罪責。
57、覃遵月,湖南省張家界市中級法院副院長

覃遵月
覃遵月於二零一八年六月被紀委監察委立案調查。
覃遵月,男,土家族,一九六一年八月生,張家界永定區人,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參加工作,一九九六年一月任桑植縣法院院長,二零零二年十月調任張家界市中級法院紀檢組長,二零零五年十月任張家界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二零一四年五月任張家界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及正處級審判員直至落馬。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永定區法院法官,恐懼於政法委、610邪惡組織和上級法院的壓力,昧著良心枉法誣判法輪功學員李保星四年、鄧月娥三年六個月、金福晚三年。三位學員不服誣判,上訴於張家界中級法院,中級法院無視法律,沒開庭維持冤判。覃遵月有直接責任。
上述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案件,從一審到二審都是非法的,是蓄意歪曲《刑法三百條》的本意,錯誤使用法律對法輪功學員誣判。覃遵月作為分管刑事審判的中級法院副院長負有直接責任。
58、王晨,二零一一年起任湖北省武漢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王晨
二零一一年四月,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元兇之一周永康視察武漢半個月之後,中共武漢當局開始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王晨利用武漢市法院院長的便利條件,不遺餘力地追隨江澤民、周永康,製造冤假錯案、偽造證據、綁架律師和參加庭審旁聽的法輪功學員,為了升官發財,昧著良心把修煉真、善、忍的好人送入監獄。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王晨任武漢市中級法院院長的七年四個月的時間內,武漢地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高達八十二人,其中武漢市崔海女士,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繼續關押迫害,遭五年殘酷折磨,從武漢女子監獄裡出來時頭髮枯白,骨瘦如柴,僅十九天,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九歲。王晨負有責任。
二零一八五月八日,湖北武漢市中院院長王晨被查。
59、李菊初,二零零一年十月起先後,任湖南桃源縣法院副院長、桃源縣政法委副書記、安鄉縣法院院長、市中級法院執行局局長、武陵區法院副院長、代院長、武陵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李菊初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湖南省常德市紀委對武陵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菊初涉嫌違紀問題立案審查。李在任期間,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負直接責任。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湖南常德市武陵區法院對八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重刑:劉先菊十年,李芳雲九年半,王曉輝九年,李海軍八年半,劉慧平七年半,曾麗華七年,滿三清五年,陳陵慈三年。其中,時任常德中級法院副院長的高雲祥及時任常德中級法院執行局局長的李菊初被列入涉案單位和責任人名單。他們任期內對政法系統迫害常德市法輪功學員負有主要責任。
60、關中翔,山西省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原臨汾市中級法院院長
關中翔忠實地追隨中共江澤民、周永康邪惡集團,參與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修煉群體,今年六月遭惡報,被立案調查。

關中翔
關中翔,男,一九五八年三月生,山西平陸人,一九八二年八月始,先後任太原市中級法院書記員、副科級審判員。一九八七年三月,關中翔調山西省高級法院,歷任正科級助審員、最高法院法律業大山西分校講師、副教授、教務處處長、副校長、山西高院政治部副主任、民三庭庭長,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任山西省臨汾市中級法院邪黨組書記、代院長,二零零九年五月任臨汾市中級法院院長,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任太原市鐵路運輸法院院長,二零一七年七月任山西省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至二零一八年六月落馬。
關中翔任職期間,轄區內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案例有:侯馬市法輪功學員王寶山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曲沃法院在沒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非法秘密開庭誣判左小東七年。左小東被劫持到晉中監獄迫害。臨汾中級法院及轄區法院對法輪功所犯罪行,作為中級法院的院長的關中翔,負有直接責任。
61、陳旭,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
現年六十五歲的陳旭是上海人,仕途一直在上海政法系統,歷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長、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院長、上海市政法委副書記、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陳旭
二零一七年三月初,上海市原政法委副書記、市檢察院檢察長陳旭涉嫌「嚴重違紀」被審查。據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上海十二年迫害真相》一文報道,十二年多來,上海及外地來滬的成千上萬法輪功弟子遭到慘烈迫害,據不完全統計,三十九人被迫害致死或因迫害後致死,三百多人被非法勞教,三百多人被枉法冤判,一千多人被綁架到洗腦班,二十多人或被關精神病院或被迫害致瘋致殘,成千上萬人被任意綁架、關監、抄家、罰款、騷擾、監控、跟蹤(不含被反覆綁架、勞教、洗腦、冤判);還有近三百不知確切地址、外地來滬被關監、勞教、冤判的人。無數的人被迫害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對以上樁樁罪行,陳旭難辭其咎。
62、張德友,吉林省長春市中級法院黨委書記兼院長
中共媒體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報道稱張德友嚴重違紀被雙開。

張德友
此前,張德友曾親自任法輪功學員孫景和案子的審判長,孫景和被非法判刑後,上訴法院,即長春市中級法院刑事二庭。可是張德友親自做了本案的審判長,在法律與正義面前,做了不該做出的邪惡選擇,維持對孫景和的非法判決。孫景和修煉法輪功後,身體疾病不翼而飛,做人的惡習全部改正。此事在當地有口皆碑。四百多村民簽名按手印支持釋放好人孫景和。
在德惠法院誣判十名法輪功學員後,這十名法輪功學員上訴到長春中法,而長春中法二審非法維持原判。時任長春市中級法院院長的張德友負直接罪責。這十名被誣判十名法輪功學員名字是;李瑞鳳非法判刑七年,王成順五年,崔濤四年,李紹珍三年六個月,郝傑三年六個月,楊金玉三年,馬寶舫三年,張鳳秋三年,胡波二年,楊金鳳一年。除楊金鳳被非法處罰金五千元,其餘九人都被非法處罰金一萬元。
63、李曉鵬,四川隆昌市法院前黨組書記、院長
男,一九六五年生,四川省內江市人,歷任內江市東興區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執行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等職務,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到二零一六年七月任內江市市中區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二零一六年七月到二零一七年八月任隆昌縣法院院長。二零一八年五月,中共四川隆昌市法院前黨組書記、院長李曉鵬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宣布立案審查調查。

李曉鵬
李曉鵬在任職內江市市中區法院院長期間,正是內江市法院系統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時期,其為了眼前名利,與上級法院、當地「610」、公安、檢察院互相勾結,竭力參與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修煉民眾。據報,李曉鵬擔任內江市中區法院院長時,曾於二零一二年,內江市誣判法輪功學員譚德剛、付天群等案。
64、黃錄平,陝西省寶雞市中級法院紀檢組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陝西省寶雞市渭濱區法院原院長(後任寶雞市中級法院紀檢組長、審判委員會委員)黃錄平追隨江澤民、周永康邪惡犯罪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對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造下了罪業,遭到了天理報應,二零一七年初,被免去紀檢組長職務,二零一八年初,被免去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黃錄平在任職渭濱區法院院長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份犯罪事實如下:黃錄平二零零八年初到二零一二年底任寶雞市渭濱區法院院長職務期間,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史美玲、李會成、汪建文、李鵬判刑,其中史美玲被迫害致死。
65、王雲漢,福建省福州市中級法院副院長
福州市中級法院副院長王雲漢二零零六年被判處十二年徒刑。他在任職期間曾追隨邪黨迫害福州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情況:法輪功學員陳兆梅,女,原商儲公司職工。一九九九年七月後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留、勞教。勞教期滿回來後,為免遭「洗腦班」迫害而流離失所,後被非法通緝。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被葉肇森、陳桐一夥惡警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年。官雨靜,女,原福建省高級法院法官,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在一九九九年和二零零零年先後兩次被福州「六一零」和公安強行送入精神病院;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四年被鼓樓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王雲漢作為上級法院有失察責任。
66、高雲祥,湖南省常德市中級法院副院長
從二零零零年一月起,高雲祥先後任湖南漢壽縣檢察院檢察長、常德檢察院工會主席、常德市中級法院政治部主任、常德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湖南常德市武陵區法院對八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重刑:劉先菊十年,李芳雲九年半,王曉輝九年,李海軍八年半,劉慧平七年半,曾麗華七年,滿三清五年,陳陵慈三年。其中,時任常德中級法院副院長的高雲祥,任期內對政法系統迫害常德市法輪功學員負有主要責任。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高雲祥涉嫌違紀問題接受調查。
67、劉潤生,湖北省應城市法院院長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起,劉潤生賣力跟著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份,把法輪功學員熊文德非法判刑三年,並送入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這是湖北省第一例把法輪功學員關押進沙洋監獄迫害的案例。其後劉潤生又將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迫害。善惡有報終有時,現在劉潤生因經濟腐敗問題被捕入獄。
68、張永義,遼寧省清原縣法院副院長
二零一四年七月,張永義被當局帶走調查,其實是因為賣力迫害法輪功遭到的惡報(見 70、林克俊)。
69、王維先,遼寧省清原縣法院副院長
二零一四年七月被當局帶走調查。其實是因為賣力迫害法輪功遭到的惡報(見 70、林克俊)。
70、林克俊,遼寧省清原縣法院副院長,落馬在逃
林克俊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任清原縣英額門鎮鎮長時,積極執行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指令,瘋狂迫害英額門鎮的法輪功學員。
林克俊所在英額門鎮有近四十名法輪功學員,鎮長林克俊把各村的法輪功學員集中到鎮里辦班,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每人勒索一千元。對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不讓睡覺、用粗木棒子暴打法輪功學員,其中毆打劉青山時棒子都打斷了。法輪功學員劉明才、劉廣艷、潘老師、陳老師等等都被迫害過,有的法輪功學員被迫流離失所。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逼迫不敢修煉了。
張永義、王維先、林克俊三個清原縣法院副院長集體遭報應,表面原因看,法院這麼多法官出事是因為遭到民眾的舉報,但實質上,是因為賣力迫害法輪功遭到的惡報。清原縣法院至少對三十九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強制枉判五年或五年以上的法輪功學員有二十人,其中被枉判十年或十年以上重刑的有七人。法輪功學員徐大為、盧廣林、張友金、劉青春、冀龍被迫害致死;劉洪昌等被非法判刑後失去了家庭。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清原縣法院對清原縣南口前鎮耿家堡村七十一歲的老人鄭洪英非法審判。老人只是因為給人講真相,就被枉判了四年。當時的庭長喻秀文,辦案人員劉俊傑,「合議庭」成員、副院長張永義、王維先、高維等人,及清原縣法院副院長張永義、王維先難辭其責。
常言道:寧攪千江水,不擾道人心,對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群體的誣判、冤判、甚至致死,那是要遭天打雷劈的,自古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欠什麼,還什麼,欠多少,還多少。所有參與迫害的人都將終身被追責!
在此,奉勸那些還在為升官發財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官員們,珍惜上天給予網開一面的最後機緣,退出中共、善待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人,否則,天威降臨,那將會萬劫不復。
本文標題:迫害法輪功,70名中共法院院長遭惡報 - 真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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