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書籍出版合法 新聞出版總署廢止99年二個禁止文件
【真相網2017.7.12】國務院公告的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廢止1999年的兩條有關禁止法輪功書籍的禁令,近日引起外界關注。中國多位代理過不少法輪功案的律師認為,此舉或跟前總理溫家寶有關,並從法律專業角度談鎮壓法輪功違法與荒唐。有評論指出:這顯示早在6年前,胡錦濤、溫家寶執政時期,中共高層就有人試圖做出為法輪功解禁的努力,但直到現在才被曝光。
以下是國務院公告的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廢止1999年的兩條有關禁止法輪功書籍的禁令,國務院官方網站截圖:
這個屬於國務院公告的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文件,由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於2011年3月1日簽發,文件內文稱:《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已經2010年12月29日新聞出版總署第2次署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99項廢止的文件是1999年7月22日下達的《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
第100項廢止的文件則是1999年8月5日下達的《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當時廢止的文件有161條,目前這個國務院公報的第50號文件,還完好保存在中國的最高權力機構的中央政府網站上: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1/content_1960695.htm
(或 網址:goo.gl/vwFWzn)
2011年3月1號,中共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由署長柳斌傑簽署的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即《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廢除從1953年4月2號至2009年9月7號期間161件規範性文件。
旅美時事評論員鄭浩昌觀察發現,取消查禁印刷法輪功類出版物的這一禁令很隱蔽,如果不仔細看被廢除的161個文件清單,很難發現。
旅美時事評論員鄭浩昌:〝取消的禁令,顯然不是新聞出版總署署長能說了算的,這說明,一方面,有高層的力量在試圖糾正對法輪功的打壓,而且部分成功了。另一方面,文件的廢除如此低調,也說明主事者下指令很謹慎,阻力仍相當大。〞
《明慧網》報導說,中共沒有任何合法性,中共治下的新聞出版總署也沒有任何資格決定法輪功書籍是否可以出版發行。現在報導新聞出版總署的這一決定,只是說明,即使根據中共自己的規定,法輪功書籍都是合法的,公民擁有、閱讀和傳播法輪功書籍也是合法的。
法輪功人權發言人陳師眾:〝因為所謂非法出版物,用這個來作為證據判學員刑,其實都可以去要求取消這些判決的。〞
法輪功人權發言人陳師眾認為,禁止印刷法輪功類出版物,本身也是錯誤的。
法輪大法,自1992年由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傳出後,已經公開發表的相關書籍有數十本。如李洪志先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1994年由國務院廣播電視部下屬的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出版發行,1995年1月4號《轉法輪》首發式在北京公安大學禮堂舉行,1996年初,《轉法輪》連續登上北京市〝暢銷書排行榜〞,2004年《轉法輪》成為澳大利亞〝最受歡迎書籍〞。迄今為止,《轉法輪》已被譯成40種語言,也是目前被譯成外國文字最多的中文書籍。
在短短几年的時間,讀過《轉法輪》的人不計其數,而走入法輪大法修煉,道德回升,身心受益者也超過了一億人。
陳師眾:〝他是非常受歡迎的,為什麼會這麼受歡迎呢,因為看這本書以後,身心受益,都是人傳人心傳心,都是親朋好友覺得好,就告訴自己的家人,告訴自己最好的朋友,如果不好的話,誰會告訴自己的親戚朋友呢?〞
不過,就是這樣一本書,在1999年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在中國大陸成為禁書。
鄭浩昌表示,法輪功倡導的是〝真、善、忍〞,對社會道德的回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為,而中共搞的是〝假、惡、斗〞,所以倡導〝真、善、忍〞的法輪功正好把中共的丑惡嘴臉給反襯出來了,這就是法輪功的有關書籍不能被中共所容的深層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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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的公務員們快看看吧,這篇文章能救你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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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真相大白 中共在找替罪羊
翻遍我國所有的法律法規至今沒有一部定性法輪功是X教。1999年10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裡面沒有法輪功。2000年及2005年公安部兩度頒布的《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中認定的14種邪教組織,裡面沒有法輪功。兩高於1999年10月30日和2001年6月4日先後公布的《司法解釋》(一)(二)里也沒有法輪功。2011年3月1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第50號令,廢除1999年發布的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承認法輪功書籍都是合法的。
邪教說法的來源: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誣衊法輪功是「X教」。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報》文章《法輪功就是X教》。在兩高各自下發的內部《通知》中出現了「法輪功是X教」的字樣。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明白內部通知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且都是違憲、越權的。江澤民的講話和《人民日報》的文章就更無法律效力了,是公開的違法犯罪行為。
而用《刑法》300條給法輪功定罪更是誣陷犯罪行為。誰能說出法輪功學員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這個問題,律師已千百次的向法官和公訴人當庭質問,都啞口無言。為什麼?因為根本就沒有答案!換言之,構成犯罪四個要件之一的「犯罪客體」根本就不存在。恰恰相反,是江澤民利用中共邪教組織破壞了《憲法》第35條、第36條的實施。
因此無論是從法律角度,還是從其它任何方面說法輪功都是合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是江澤民操縱中共組織為泄個人之妒恨違法實施的一次瘋狂的政治迫害運動,其一切言、行都是其故意違背「罪行法定原則」、公然踐踏法律的謊言欺騙、栽贓陷害和枉法犯罪。
回想一下是不是至今中共不敢說法輪功及其法理著作《轉法輪》從裡到外弘揚的都是真、善、忍,所說所做的一切都是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出過國的人是不是都看到了中共的迫害更顯現了法輪功佛法的偉大和珍貴,其神奇的祛病功效和使人道德境界的快速提升,使1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及億萬民眾受益。走遍世界,除了中共之外誰聽說過哪一個國家說法輪功不好,沒有啊,因為真、善、忍是人的良知與普世價值。迫害真、善、忍就是在毀滅人的良知,毀滅人類,誰敢啊,古往今來的歷史都證明了一個鐵律,那就是:滅佛就是滅自己!
對法輪功的迫害受到了世界各國的一致譴責和社會各界有識之士的抵制。2001年以來海外法輪功學員在全球40多個國家和地區對江澤民等迫害元兇提起了訴訟。2009年以來依據國際法普世司法管轄權原則,阿根廷、西班牙等國法院先後以反人類罪向江澤民等人發出逮捕令。2012年10月「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國際組織」成立。2016年6月13日美國國會通過343號決議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針對法輪功學員的強摘器官行為。
習近平當政後的一系列舉措都是為了與迫害法輪功的罪惡切割,為法辦江澤民鋪路。
2013年8月13日中央政法委出台《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
2014年6月2日《法制晚報》全文向社會公布了中國政府認定的14種邪教的名單,裡面沒有法輪功。習近平政府在抓江澤民之前以這種方式向全世界表明了自己對法輪功的態度,也等於要求所有中共官員在法輪功問題上站隊。
2015年5月1日習近平要求司法系統「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海內外200多萬法輪功學員、家屬及各界正義人士向中國兩高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
2016年3月1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刪除了1999年6月11日出台的同文件的第14條「執行上級命令的,不追究人民警察的責任」,這將使很多為江澤民賣命迫害法輪功且至今不明真相的公檢法司人員要為自己的罪惡負責了。中共已在為自己的罪惡尋找替罪羊了,中國的「英格·亨里奇」隨時都可能被推出。
2017年4月20日最高檢舉報中心網上舉報職務分類中首次公開表明可以舉報正國級。最高檢以這種「你懂的」方式回應了2年來海內外對江澤民的控告,等於是向全世界宣布已在受理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的案件了。
善惡有報是天理。當年羅馬帝國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以及後來焚燒羅馬城嫁禍基督徒,以謠言蒙蔽百姓參與對基督徒的迫害,遭上天降四次大瘟疫懲罰,整個羅馬帝國一半人被滅。江澤民操縱中共導演天安門自焚偽案,栽贓陷害法輪功,煽動仇恨加劇迫害,並把大批的法輪功學員抓走活摘器官全球販賣,製造了這個星球從未有過的邪惡。這和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瘋狂迫害基督徒是一樣的。迫害一樣,報應就一樣,同樣會有大瘟疫淘汰中共及其不明真相的追隨者,這就是時下民間廣為流傳的天滅中共。那誰是中共啊,中共可不只是江澤民集團的那幾個人。入過中共黨、團、隊的人,在舉拳頭宣誓為它獻身的時侯,身上都多了一個共產黨的記號(體現在另外空間的身體上),就是那個黨徽,聖經《啟示錄》上叫獸記。帶這個獸記的人在天上看都是中共的一份子,它作惡就等於有你一份,一旦天滅中共,那這些人就都在劫難中了。
怎麼辦呢?解救的方法也很簡單,就是用化名、小名或真名直接或委託他人到大紀元退黨網站上聲明退出了中共的黨、團、隊組織。暫時沒條件上網退的,可以先把三退聲明寫在紙上貼出去或寫在錢上花出去,等有機會能翻牆上網了再補辦。這樣身上的中共記號就被上天抹掉了,在天上看你就不再是中共的人了,它作惡就不用你承擔了。這不是讓你信什麼,也不是讓你反對誰,就為天滅中共時保住你的命。
特別是公務員(尤其是公檢法司人員),其中的很多人都被江澤民集團脅迫利誘被動的參與了對法輪功佛法的迫害,就更應該為自己著想了。聽聽一位律師在法庭最後陳述中說的這樣一段話吧:「法官、公訴人、各位陪審員,我們都是懂法律的人,今天我站在這裡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我有充分的法律依據,為他們維權我覺得理直氣壯。我最擔心的是,當這一段歷史過去後特別是法輪功被平反昭雪那一天,當您站在被告席上的時候,誰?用什麼法律來為你們辯護?」沒有啊,因為《公務員法》第54條「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把退路給堵死了。
中共歷次搞強權鎮壓運動維持不下去的時候,都會來一個「糾偏」、「平反」,然後推出一批替罪羊以平民憤,就象文革後清查「三種人」、秘密處決文革中作惡多端的幾百警察等等。看看中共現在公布的很多法規是不是在為自己脫罪尋找替罪羊呢?而且以周永康等為代表的第一批替罪羊已經掛那了,誰還有什麼理由不為自己著想,去替中共陪葬呢。18年來法輪功學員一直在講真相,尤其是這2年法輪功學員只控告了江澤民,沒有控告那些具體作惡者,就是為了給他們明真相三退保命的機會,使之免於成為中共的陪葬品。
天象在變,人在覺醒。《九評共產黨》揭穿了中共的邪惡本質,驚醒世人,2億7千9百多萬人退出了中共的黨、團、隊組織;今年以來各地很多的法輪功案件被檢察院撤訴、法院發回,人無罪釋放;眾多的派出所、警察不受理或以各種理由推脫對法輪功的舉報;無數人只因每天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就疾病得愈、逢凶化吉,越來越多的世人走入了法輪功修煉中;以周永康、徐才厚、薄熙來、李東升為代表的一大批替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的劊子手被法辦。
大劫將至,真相解憂,為自己的未來著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