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誣陷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偽案真相
有的人,你跟他一提法輪功,他就搖頭,腦子就出現了「自焚」「殺人」場景。他自己並不了解法輪功,頭腦中的這些東西從哪裡來的,不就是中共邪黨幾十年來慣用的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給強加的嗎?其實我們用自己的思想理性的去分析所謂的天安門「自焚」,就會發現許多漏洞。
-----天安門自焚誣陷案的有關文章目錄----------------------
深入分析誣陷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疑案(更新版)(下載:錄影片:是自焚還是騙局?)
錄影:追查國際「天安門自焚疑案」調查紀實 (有影片下載地址)
-----------------------------
2001年1月23日下午,天安門廣場發生了「自焚」事件。新華社在事發兩小時後,一反層層請示、遲遲不報的常態,在有關公安部門值班人員尚不知曉的情況下,以驚人速度報導了自焚事件,一口咬定他們是法輪功學員。一周之後,中央電視台拋出12歲的小學生劉思影被焚燒後的悲慘畫面,公開煽動公眾對法輪功的仇恨,開展強征簽名…… 事實真相究竟如何?在此我們特意將海外各界人士關於自焚一案的分析匯總摘錄供讀者思考分析。
* 劉春玲之死
慢鏡頭分析中央電視台的錄影,發現自焚中的劉春玲不是被燒死,而是在現場被打死!
如果把鏡頭放慢,可以看見當劉春玲正在火焰中掙扎時,有人用物體猛擊她的後頭部,劉春玲立即倒地,打擊用的條形物體反彈,從死者腦後飛出數米遠,不是順著強大的滅火劑氣流方向飛出,而是騰空而起,逆向朝著拿滅火器的警察飛去,以極快的速度從空中落下,沒有飄動感,說明這個物體不是滅火器衝下來的髮辮或衣物等,而是一件重物。那麼誰是兇手呢?如果把那一時刻鏡頭止住,可以看見揮動的手臂接近劉春玲的頭部,一名身穿軍大衣的警察站在出手打擊的方位保持著用力的姿勢。
在劉被打死的鏡頭中,我們可以看到她正在燃燒的頭髮,沒有燒完的部份還很長,這說明她燒著的時間很短,最多不過幾秒鐘,而那幾個性急的警察在她剛點火時就開始滅火,此時滅火她肯定是死不了了,也就只好採取補救措施──重物擊頭了。
* 燒不壞的頭髮和塑料瓶
臉燒成灰色,頭髮完好無損?
新華社報導王進東嚴重燒傷,可他聲音洪亮,底氣十足。再看王進東的臉,被燒成了灰色,在醫院裡的鏡頭他的臉還有植過皮的痕迹,可見臉部「嚴重燒傷」。生活常識告訴我們:人的頭髮、眉毛很容易被火燒著,如果不迅速撲滅,頭髮在幾秒鐘內就會燒光。可從中央電視台的錄影看,王進東的頭髮完好無損,邊緣整整齊齊,這「無情的烈火繞過最容易燃燒的頭髮」的場景又如何解釋呢?
綠瑩瑩的塑料雪碧瓶
請注意錄影上的一個細節:王進東的兩腿中間還放著盛汽油的塑料雪碧瓶。官方報導說王進東是用塑料雪碧瓶澆汽油後點燃的且被嚴重燒傷,但是大火燒過40秒後盛過汽油的塑料雪碧瓶居然完好無損。原來是個道具。
*「自焚」案中幾個明顯的醫療救治疑點
出於一名醫務工作者的職業敏感,我特別觀察和分析了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自焚過程和對傷者救治情況的全部鏡頭以及後續治療過程的報導。其徹頭徹尾的謊言令我不寒而慄。現將幾個明顯的醫療救治疑點記錄下來,僅供大家省視思考。
一、烈焰焚身應本能地奔跑以緩釋巨熱和巨痛,王進東卻身背大火「勝似閑庭信步」?
相信大家對這一段錄影印象極深,一個滿身是火、體態臃腫的人張著雙臂蹣跚前行。大家知道,人體對溫度覺、痛覺敏感的神經末稍主要分布在真皮層。相信每一個有被燙傷,被燒傷體驗、即使被開水或被菜油濺傷的人都了解那種燒灼所帶來的劇烈疼痛,更何況是烈焰焚身時的巨大痛苦了。在韓國學生以自焚抗議全斗煥政府的錄影中我們可以看到,自焚者經歷了點火、狂奔、尖叫、直至倒地不動等幾個動作。我們知道,從汽油的燃燒特點看,汽油屬易燃易爆有機物,揮發性很大,當燃燒時人體周圍空氣灼熱,呼吸時易吸入油霧,所以汽油燃燒時極易合併氣道燒傷、從而引起早期呼吸道水腫、痙攣、狹窄、最後窒息死亡,故自焚者在疼痛、窒息及熱浪包圍下多以奔跑來緩解痛苦。因在奔跑過程中,火焰被風吹向身後的同時可吸入較涼空氣以緩解窒息感和燒灼感。那麼韓國學生在烈火焚燒所帶來的巨大痛苦下,那種近乎癲狂奔跑的表現才是正常的和必然的,絕非天安門自焚者所表現出來的「勝似閑庭信步」。
二、氣管切開術後唱歌有違醫學常識
積水潭醫院醫生對汽油燒傷患者實施早期氣管切開插管是正常的,但採訪中「患者」表現卻不禁令人疑竇叢生。
請看引自新華社一月三十日各大媒體報道:
「…… 思影想說話,因氣管切開裝了插管,顯得費力,但發聲仍然清晰……(在經過十幾句言語流暢思路清晰的對話後),思影還說:『阿姨,我要唱歌。』說著,思影竟輕聲哼了起來:『5月里,端陽到,汨羅江上好熱鬧,好熱鬧……』這是思影最喜歡的一首兒歌《看龍船》。兒歌唱完了,思影也累了。她輕輕對護士說:『阿姨,我餓了。……』」
這段文字看似逼真感人,但一個醫務工作者稍加推敲,就能看出其中破綻百出。眾所周知,氣管插管有三種方式:經口腔、經鼻腔及氣管切開插管。而前兩種方式都需經聲門進入氣管,患者是絕不可能發聲的。而氣管切開部位在聲帶下方,雖然不經聲門,但患者在早期也是絕對無法開口說話的,因呼吸氣體主要是通過氣管插管與外界相通而很少或根本沒有氣流通過聲帶。患者怎能底氣十足、情感充沛地回答記者提問,末了竟還唱了一首兒歌?
既使是在病情穩定的後期,氣道水腫、喉頭水腫消退後,患者只能發出口齒不清、四面漏氣的聲音,絕不可能清晰發音的。
另外,中央電視台報導劉思影為重度燒傷。重度燒傷極易合併嚴重併發症。患者早期需經歷脫水、感染、腎衰、呼衰等危險,處於極度衰竭或昏迷狀況,並應在嚴密監護下治療,怎麼可能精神飽滿、思路清晰地接受記者採訪呢?
三、重燒傷病人極易感染,理應無菌隔離,豈能接受採訪?
另一點治療原則是重度燒傷病人危險期後應儘早削痂植皮,而且在實施全麻術後,應將患者送至無菌間嚴格隔離消毒,原則上即使是醫務人員也應少進少出,減少感染機會。怎能允許一名記者不穿隔離衣、不戴口罩帽子、手拿話筒進行現場採訪呢?積水潭醫院燒傷科的醫生們該不是太大意了吧?更讓我佩服的是記者的勇氣,接觸過大面積燒傷患者的人都知道,病人身上壞死組織的異味是一般人難以忍受的,即使是醫務人員戴口罩都不得不經常屏住呼吸,通常要等到查房之後出來再討論病情,而這位記者卻似乎忽略了這種令人窒息的氣味,在病房裡談吐自如,其敬業精神令我這個醫生也大感汗顏!(文/建梅)
* 揭穿「自焚」偽案
據一位中共高層人士在《欺世謊言》書中披露:自焚的是一些事先組織好的、與警察們商量好的、穿著很厚的防火衣、戴著防火面具的『演員』。他們『表演』結束,待事態逐漸平息後則拿著那些事前商定的報酬回家……」
重重的造假後面必定是駭人的陰謀!所有「自焚」偽案的參與者,不管動機如何,他們的命運都是苦澀和令人悲哀的。他們失去的,或者是自己寶貴的生命,或者是道德良知。而這場惡毒陰謀的策劃者江澤民,為了把法輪功定為「X教」(因為世界上多數邪教都有自焚的特點),無恥的用毀滅活生生的人的生命為代價,來欺騙世人,煽動仇恨,為對法輪功大開殺戒鋪平道路!
焦點事實:法輪功禁止自殺
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一口咬定2001年1月「天安門自焚案」是法輪功造成的。但是無論參與自焚的人如何一再自稱是法輪功學員,中共媒體都無法反駁一個最焦點的事實:法輪功明確指出殺生和自殺都是犯罪,真正的修煉人絕不會殺生或自殺。
法輪功的核心著作《轉法輪》中講:「殺生這個問題很敏感,對煉功人來說,我們要求也比較嚴格,煉功人不能殺生。」「殺生不只是會產生重大業力,還涉及到一個慈悲心的問題。我們修煉的人不得有個慈悲心嗎?」
《法輪大法-在悉尼講法》問答部分:「問:那第三個問題就是書裡邊說到殺生問題。殺生是一種很大的罪業,一個人他自殺算不算罪呢?答:算罪。」
法輪功對社會開放,任何人都可以讀法輪功的書,練習法輪功的功法。假如一個人聲稱自己練過法輪功,但他做的事情卻完全和法輪功的教導背道而馳,那麼,他所做的錯事是法輪功的責任嗎?為什麼在有眾多法輪功學員的歐美澳洲和有著三十萬法輪功學員的台灣沒有自焚事件?為什麼在中國大陸除了那幾個人之外,其他數以千萬計的法輪功學員都沒有自焚?很顯然,這是因為法輪功從沒讓人自焚。
假如一個殺人犯以前曾經去過幾次教堂,難道這個人的殺人行為就可以歸罪於基督教嗎?難道是耶穌教他殺人的嗎?在北大、清華都發生過學生自殺事件,難道北大、清華在教學生自殺嗎?假如一個人不遵守駕駛規則,結果出了車禍,難道這個人的車禍是汽車生產廠家製造的?假如一個病人不遵醫囑,胡亂用藥,結果不幸死亡,難道這個人的不幸是醫生和製藥廠造成的?這樣的邏輯,就象非要將自焚嫁禍給法輪功一樣,實在很荒唐。
法輪功教人向善、禁止自殺。自焚者的遭遇令人痛心和悲哀,然而他們的悲劇不是法輪功造成的。天安門自焚是中共江澤民集團為抹黑法輪功而炮製的一起偽案。請您不要上當受騙。
本文標題:揭開誣陷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偽案真相 - 真相網
這裡是你留言評論的地方
真相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