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觀察」報告:中國城管成害群之馬
【真相網2012年5月24日】總部位於美國紐約的國際組織「人權觀察」5月22日發布一份長達76頁的報告,記錄和批評中國城管人員的侵權行為。報告稱,中國城管「在某些情況下,非但沒有保障公眾安全反而危害公共安全」。
據美國之音報導,報告取名為《給我打,全部收掉》——這句話是城管的習慣用語。報告記載了多件城管人員侵權的行為,包括非法拘禁、非法暴力等,稱現時的中國依然沒有規範城管職權、培訓和規則的統一框架,以致在管制上出現因地而異的現象。
「城管」等同暴力和偷竊
「人權觀察」在這份名為《「給我打,全部收掉」》的報告中說,中國「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Municipal Bureau of City Administration and Law Enforcement) 簡稱「城管局」,顧名思義,本應是城市負責執行非刑事的城市行政規則的協警機關,但是事實上,它非但沒有保障公眾安全反而對公眾安全構成危害。
「人權觀察」的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女士說:「城管暴力執法,扭曲了法治的理念......城管人員被公認為是殘暴野蠻的,犯了罪也不受懲罰......對於許多中國公民來說,『城管』等同於暴力、非法拘留和偷竊。」
*學者:「城管」延伸集權 政府信心喪失*
位於北京的憲政學者陳永苗對美國之音表示,「城管」本身是集權制度的延伸,是權力的觸角伸展到社會各個細微環節的體現。
陳永苗說:「城管實際上沒有任何法律上的地位,是一種拼湊起來的『政府權力』的延伸。所以,它體現的是政府的無力。城管活動越頻繁,它導致的合法性的危機就越強大。」
陳永苗說,中國政府通過「城管」來加強對社會的管制,說明它對自己的統治信心日漸喪失。
「執法者」暴力執法 法律依據缺失
「人權觀察」的報告稱,非法拘禁、非法暴力沒收物品以及攻擊涉嫌觸犯行政法者、甚至導致被施暴者嚴重傷害或者致死的中國「城管現象」屢見不鮮。報告記錄了25名受害者被城管人員暴力相向的經歷。這些人告訴「人權觀察」,他們從被打耳光、被推搡,到被壓在地、遭拳打腳踢等都司空見慣,而且受害者以流動攤販這類弱勢群體為主。絕大多數受訪者表示,城管還拒絕提供其懲罰行為的法律依據。
「人權觀察」的中國問題研究員林海 (Phelim Kine) 對美國之音表示, 「城管」的存在目前沒有法律根據,它在社會中也沒有如中國政府所稱的起到正面作用。
林海說:「他們沒有很清楚的法律根據,所以對社會造成很多不好的影響。 我們認為,如果有比較好的城管法律和相關配套系統,城管也可以給社會帶來正面影響。可是,目前這些還不存在。」
中國城管已成害群之馬
這份報告還說,被城管人員以暴力對待的受害者主要是流動攤販。受害者表示曾有被打耳光、推到、拳打腳踢的經歷,有的更遭受城管的非法扣留和非法任意罰款。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對美國之音表示,城管人員被公認是殘暴野蠻的,犯了罪也不受懲罰。對許多中國民眾來說,城管等同於暴力、非法拘留和偷竊。
今年3月23日晚,四川成都溫江大學城大彎區發生多名城管暴力執法,毆打攤販,當晚多名城管和一名賣甘蔗的攤販發生衝突,攤販僅三歲的小孩也遭城管毆打。
去年7月26日下午,貴州安順市二男一女城管對在轎子山鎮擺攤賣蘋果的殘疾小販毆打、叉頸,活活將小販掐死。
去年6月14日,重慶解放碑滄白路城管在抓賣水果的小販時,一婦人小販被城管用力推了一掌,連挑帶人從梯坎上滾落,致使婦人滿臉是血,小便失禁,呈昏迷狀態。
2009年5月,瀋陽小販夏俊峰與前來執法的城市管理工作人員發生衝突,刺死兩名城管人員,於去年5月9日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此案引發了社會對中國城管濫用職權的強烈關注。
有民眾表示,在鎮政府里的一些七品芝麻的小官員(城管辦),治理這樣(擺小堆)老百姓很賣力,如果叫他去抓獲殺人犯早就像個縮頭烏龜了,打打拆遷戶這樣賣力。這是斷子絕孫的行為,老天在上會得到報應的。
上海市民王先生表示,城管人員脫掉城管服裝就是一群社會流氓,穿上城管服裝也看不到一點文明執法的影子,他們的暴力流氓手段受到保護,而保護這夥人的公安、特警都受政法委管制。
他說,中共政法委是造成中國群體事件不斷發生的根本原因,中共不儘快解決這個凌駕法律的毒瘤問題,必將在民眾的憤怒聲中走向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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