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司法血債幫高官紛紛被重判,天理報應終有時
【真相網】近二日,中共前司法部長傅政華、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上海市公安局原局長龔道安、重慶市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山西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雲被判處重刑。
9月22日,中共前司法部長傅政華因受賄、徇私枉法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傅政華在死刑緩執行兩年期滿後,將被減為無期徒刑,終身監禁,「不得減刑」、「不得假釋」。
9月23日,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因所謂的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支案,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
另有三名公安系統高官在9月21日同一天被判重刑。其中,上海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龔道安因受賄罪, 一審被判無期徒刑;重慶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因受賄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5年;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雲因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中共血債幫自食惡果
中共的司法系統(政法委、公、檢、法、司等)是一個令人痛恨和悲劇的行業,其中很多只是為了工作投身其中,一些正直正義之人也在其中但卻難以發揮更大作用,這是因為中共體制的內控桎梏所致,但也有很多人在其中與中共狼狽為奸、互相利用干盡壞事,他們往往在司法系統得勢,為所欲為,成為替中共專政和殺戮人民的工具,在中共執政期間,每次運動、每一次中共的暴力專政,它們都是氣焰最囂張的站在第一線實施打擊迫害人民。
但是,天理昭昭,不管信不信報應,信不信天理,信不信神的存在,報應都是如影隨形,時候一到一定有報。
上面幾位高官,可謂囂張顯赫一時,但結局如何呢?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前事不忘,後事之師。
奉勸中共官員們,手上的權利,你可以選擇行善,也可以選擇作惡,作何選擇,都是自己的「權力」,有了前因的「善」或「惡」,也總有一天會有不同的結果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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