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黨/迫害法輪功不能移民美國
今年,美國賓州費城移民局在接受大陸人士綠卡身份的面試時,對面試者有一項關於是否參與過迫害法輪功的提問,作為衡量、批准申請綠卡的標準。
據《大紀元時報》7月2日報導,美國賓州的安女士,54歲,來自北京。今年四月,她在費城移民局接受申請綠卡身份的面試時,一名移民官員向她提出了兩個問題:
一,你有沒有加入中共;
二,你是否參與過迫害法輪功。
據悉,這是公開報導中,美國政府官員第一次直接就迫害法輪功問題向申請移民的中國人問詢,並把是否參與迫害法輪功作為衡量、批准申請的標準。
當時,安女士反問移民官員,為什麼問她這兩個問題。官員回答說,這兩個問題就是針對來自中國大陸的民眾的,因為中共迫害法輪功屬於群體滅絕罪,如同當年納粹迫害猶太人一樣。安女士在回答了這個問題之後,順利的獲得綠卡。
在電話採訪中,安說她來美一年多,屬於婚姻移民。家住賓州瑞丁市的安表示,她對美國政府辦案公平、快速,以及和善的態度印象深刻。
安女士在國內和來美之後,也曾讀過法輪功書籍,她說,法輪功的書講了做人的道理。「別看北京和中國很多城市表面上經濟繁榮,但是民眾對政府是『敢怒不敢言』」,安說。
費城一家移民律師事務所的吉姆律師說,在申請綠卡和成為美國公民的表格上,除了有問及申請人是否加入過共產黨之外,確實還有另外一個問題:是否曾經「參與族群滅絕的活動,或者命令、鼓動、協助、以及參與了任何因為人們的種族、宗教信仰、國籍、種族來源、或政治觀點的原因而進行的殺人的舉動。」 吉姆律師說,費城移民官員這樣提問完全合理。「很顯然,現在移民官將這個問題具體化了,因為現在發生在中國最大的種族滅絕罪,就是殘酷迫害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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