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工程师之妻起诉江泽民 诉江大潮渐起
【真相网2015.5.25】
烟台法轮功学员、高级软件工程师邹德用于4月13日在北京被非法抓捕并关押至今。鉴于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由江泽民及其死党一手发动和维持的,日前邹德用的妻子已向中共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及公安部门等机构递交诉状,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据悉,新一波诉江大潮已渐起。
据《明慧网》报导,今年46岁的邹德用在北京工作,平日自费发放有关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资料。2015年4月12日,在发放真相资料时,邹德用被北京回龙观派出所恶人绑架。追随迫害的警察到邹德用在回龙观新村租房处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两台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打印机、手机、刻录机等个人物品。
4月13日,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人员以“破坏法律实施”为藉口,擅自将邹德用关押在北京昌平看守所,至今不放人。
鉴于邹德用被绑架、关押以至强加莫须有罪名皆由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非法迫害所致,2015年5月17日、18日,邹德用的妻子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国务院办公厅、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法院、北京昌平区法院、北京昌平区检察院、北京公安局昌平分局分别递交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同时也给北京回龙观派出所及北京昌平看守相关人员邮寄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
新一波诉江大潮渐起
自2015年5月以来,多份来自中国大陆不同省、市但事由相同的刑事控告书,被递交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其原告是法轮功学员,被告则是发起和维持这场灭绝迫害的首恶——前中共独裁者江泽民。
5月11日,湖北襄阳法轮功学员张兆森向中共最高法院及检察院递交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又在15日襄阳中院对其非法庭审中,当庭递交控告书。
5月16日及19日,原江苏教育学院厅局级官员、法轮功学员朱鹤飞,向两高邮递诉江控告。
5月20日,目前最新的一起“诉江”,由河北5位法轮功学员共同发起。
江苏法轮功学员朱鹤飞在控告书中写道:“其实从省、市到基层,他们也都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也面临正义的审判。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我目前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是想给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控告江泽民也是在为他们鸣冤……作为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肩负着维护宪法、匡扶正义、除邪灭乱的重任,现在该是把江泽民押上审判台的时候了。”
《明慧网》报导透露,更多中国大陆及海外法轮功学员对江泽民的起诉状正在起草中,当下,起诉控告迫害法轮功首恶江泽民的大潮开始兴起。
法轮功在中国完全合法
之前,中国著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在为江苏镇江法轮功学员陆秀军作无罪辩护时,当庭指控江泽民迫害有罪:“没有经过全国人大的认证,江泽民单方面表态对法轮功进行认定和镇压,这才是‘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巨大犯罪!”
在中国大陆,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学炼法轮功及宣传法轮功违法,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认定法轮功是“X教”。“X教”之说来自江泽民和党媒《人民日报》,根本不能代表法律。
自1999年10月至今,中共公检法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行为定性、定罪、量刑的藉口有:《公安部通告》、《民政部通告》、《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二)。而这两个《通告》和两个《司法解释》均没有通过人大立法机构确定,都是行政文件,依据这种行政文件再赋予法律权力,这本身就是违法。
1999年10月30日,中共人大为了迎合当时的政治形势,匆忙补充了一个《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此《决定》与宪法第36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相违背而无效,不能适用。此外,该《决定》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三个字,“法无明文不为罪”是基本的法制原则。
2000年4月9日中共发布的《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称: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办”和“国办”文件明确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这14种“邪教”名单中没有法轮功。
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共自己的《宪法》在35条也明确规定中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因此,法轮功学员制作、发放法轮功真相宣传品都是合法的,没有违犯任何中共的法律。相反,中共建政以来,利用谎言和暴力大搞政治运动,害死了8千万中国民众,从没有讲过法律。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近年来,中国大陆已有上百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上千场无罪辩护。律师们从法律角度、信仰角度、法轮功真相角度,有理有据有力地全面论证“修炼法轮功无罪,传播法轮功真相无罪”!
江氏亲自批示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
1999年,江泽民亲自发起、计划、实施控制了对法轮功的“斗争式”的镇压。同年6月10日,江泽民以个人意志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的全国性的法外组织——“六一零办公室”,以推行和实施对法轮功学员的血腥迫害。
同年7月,江氏开动整部国家机器,以“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政策发动了对上亿法轮功修炼民众的全面镇压。他驱动喉舌媒体制造了包括“天安门自焚”伪案在内的铺天盖地的谎言与仇恨宣传,并下达了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密令,叫嚣“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将这场迫害歇斯底里化。难以计数的幸福家庭被毁,无数人被酷刑致伤、致残,甚至被活摘器官牟利,制造了“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
2006年,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并非法谋取暴利的罪行首次曝光。加拿大资深律师大卫‧麦塔斯和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于2006年7月发表的《关于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独立调查报告》指出,2000年到2005年之间至少有41,500个被移植器官来源不明。
2014年9月,“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公布了对原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部长白书忠就军队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做移植的调查报告。在录音文件中,白书忠供认是江氏亲自批示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做移植。
2013年8月知情人向海外媒体曝光2006年时任商务部长的薄熙来访德期间亲口承认是江泽民下令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电话录音,进一步证实了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利是由江泽民直接下令、操纵国家机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的群体灭绝性大屠杀。
自从2006年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黑幕被报导以来,国际社会纷纷行动。以色列、西班牙、意大利、澳洲、加拿大、美国等国家,都在通过立法等方式阻止或规范与中国有关的器官移植行为。
清算迫害首恶是历史的必然
2003年9月30日,由全球一百多个组织和知名人士发起和加盟的“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在华盛顿特区成立。十几年来,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氏及其他元凶和帮凶,被海外法轮功学员在3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等告上法庭。全球诉江案此起彼伏,全球各地人权律师已形成联合网,在各国法院对江氏及其追随者进行刑事追诉或民事起诉,规模之大被称为“21世纪最大的国际人权诉讼”。
《明慧网》报导,在持续近16年对法轮功的灭绝迫害中,不仅上亿的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亲属被推入空前绝后的浩劫之中,中共也摧毁着人的良知和维系社会稳定与持续发展的道德基础,导致华夏民族的生存环境全面崩溃,也令全人类深受其害。江氏之重罪,正日渐被全世界人民所共识,起诉江泽民、彻底解体中共、结束迫害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和历史的必然。
轉載自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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