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家庭的残害案例

真相网转明慧网文/凌光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家庭是人生旅程中的驿站,情感心灵的港湾,又被称作社会的细胞。家庭对于人生和社会的作用不言而喻。然而,中共建政以来发动的历次运动中,屡屡针对“家庭”实施迫害, 无一例外的都对民众的家庭造成重创——血腥杀戮家庭成员;为掩盖罪行,恐吓、威胁、继而把迫害延伸至其他家庭成员,甚至于杀人灭口,株连无辜;利用亲情打 击别人,不择手段拆散家庭;践踏人权,扭曲人性,导致“夫妻反目、父子成仇、手足相残”的人间悲剧在曾被称作“礼仪之邦”的中华大地屡屡上演。

时至今日,中共更变本加厉将这一罪恶强加到对法轮功信仰民众的迫害中。仅从二零一一年元月以来,短短两个月时间内从明慧网报道出来的迫害案例中,我们就可以管窥一斑。

杀戮迫害,令人发指

这是湖北武汉的一个五口之家。在中共对法轮功十一年的迫害里,两人被迫害致死,一人被迫害的精神失常。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家庭的残害案例
彭敏(左上)、彭亮(上中)及全家

父亲彭惟圣、母亲李银秀都是下乡知青,将二十多年的青春奉献给了边疆,带着一身病痛回到武汉。母亲李银秀的支气管哮喘、寒痨病,父亲彭惟圣严重的糖尿病和胃溃疡在修炼法轮功后全都获得了康复。大法的神奇功效让全家人都走上了修炼道路。

用小女儿彭燕的话说:“我们一家人从此都摆脱了病痛的苦恼,而且真正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全家沉浸在幸福和欢乐之中,那也是我们一家过的最幸福的日子,我们无法用语言表达对恩师的无限感激。”

然而,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由于不放弃自己的信仰,一家五口被多次绑架、抄家、拘留、劳教、判刑。

二 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六日,次子彭敏被非法关在武昌青菱看守所,在所长熊继华和管教的直接指使下,牢霸变着法子残酷折磨彭敏。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彭敏再一次遭 到恶警与十几个犯人整整一天的毒打,四肢和脊椎第五块骨头粉碎性骨折、颈椎压缩骨折,全身瘫痪。四月六日凌晨在武汉第七医院去世,当天上午遗体即被强行秘 密火化。

火化当日,市、区“六一零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及武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又绑架了彭敏的母亲李银秀和大哥彭亮。二十二天后,母亲李银秀在武昌区青菱红霞洗脑班被毒打致死。遗体同样被警察匆匆火化。

而此时小女儿彭燕正被关押在看守所,对这些还一无所知,连母亲的最后一面也没能见到。就在这天中午,武昌区检察院给彭燕送来起诉书,冷血的说“你没地方待,给你换个地方待”,恶人们打着法律旗号,对她非法判刑三年,二十二岁的彭燕在武汉女子监狱受尽酷刑折磨。

父亲彭惟圣先后被绑架五次,关押洗脑八次,非法劳教两次,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第二次非法劳教期间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长子彭亮也是历经魔难,曾三次被迫害的生命垂危。二零一一年新年前夕,彭亮再次遭到绑架,这是他第七次被迫害。

一个幸福的家庭就这样被中共迫害得家破人亡。

赶尽杀绝,无法无天

害死了人家亲人,既怕罪行曝光,又担心家人寻仇,因此中共往往不择手段的恐吓、威胁,甚至加害其亲属。

这是中国北方一个家庭的遭遇(明慧网1月7日:《陈淑兰遭八年冤狱 幼女不知飘落何方》)……

北京昌平区陈淑兰娘家在张家口市怀来县北辛堡乡蚕房营村,全家六口人都修炼法轮大法,是一个为人称道的积善之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这个家庭成了江泽民操控的中共不法人员的眼中钉,被迫害得家破人亡,五人离世。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家庭的残害案例
陈家合影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家庭的残害案例
大弟陈爱忠遗照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家庭的残害案例
小妹陈洪平遗照

陈 淑兰大弟陈爱忠2001年9月20日在唐山市荷花坑劳教所被摧残致死;小妹陈洪平被中共人员打断双腿后劳教,2003年3月5日被高阳劳教所迫害致死;二 弟陈爱立在唐山冀东监狱被迫害的生命垂危,于2004年11月5日去世;母亲王连荣在流离失所中,于2006年8月4日离世。父亲陈运川被当地有关部门以 给巨款或楼房为条件利诱、要挟,逼迫老人答应什么,但老人没答应。不久,被不明车辆撞死,肇事车逃逸,具体情况还是个谜,一直没人破案。

把 陈爱忠迫害致死后,河北省中共人员与北京相关人员勾结,逼迫陈淑兰在其弟弟的死亡书上签字,并威胁陈淑兰不许把消息透漏出去,否则将她关押。陈淑兰没有配 合恶人,结果被河北省怀来中共恶徒伙同北京市昌平相关人员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七年半,关押到北京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出狱当天,又被劫持到 北京昌平区“610”洗脑班迫害,直到五月底才被释放。

因陈淑兰入狱丈夫与她离了婚,当时年仅十岁多的女儿李颖无家可归,被昌平“610”送入敬老院,在那里度过了两年零一个月,除了上学,基本没有人身自由,出门必须由院里同意。那里很偏僻,在一个山根下,离学校很远。

明 慧特约记者曾在二零零五年采访过李颖。她说:“我每天步行上学,很害怕,特别是冬天放学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那边没有一个路灯。我小时候就特别怕黑,往 那边走,又人烟稀少,走在那条路上心里直哆嗦,有时路上一个人也没有。风一吹树就摇晃,好象鬼一样,心里直发怵……”“我多次向敬老院副院长凌国军、 610副主任康丽反映过,我说我害怕,并提出骑自行车或坐公交车上下学,他们不同意,也根本不理我。这时我真想我妈,因为除了我妈妈没有人会重视我和关心 我……没办法我就每天这样提心吊胆的走在那个恐怖的路上。每到冬天晚上一放学的时候我就莫名其妙的恐惧,我不知道还要在那段恐怖的路上走多长时间。”

陈淑兰被释放后,昌平区“610”欺骗陈淑兰说她的女儿在河北娘家等她,陈淑兰迫不及待的到河北省怀来县蚕房营村找寻,没能见到女儿的身影,却得知了父母双亡的消息,而且娘家的房产已被外人霸占,院落荒芜,杂草丛生,满屋狼藉,玻璃破碎,挂落一半的窗帘掩不住凄凉……

陈淑兰既无住所,也没有生活来源,她到处打听也没有女儿的下落,母女离散,不知飘落何方……

违背人伦,拆散家庭

再来看一看重庆市江北区长安厂冶金科退休女工程师王柳珍老人的遭遇。

王柳珍老人,年过七旬。因修炼法轮功两次被中共非法劳教,多次遭到毒打,曾三次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被迫害得双目失明。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家庭的残害案例
王柳珍的鼻梁被监控她的恶徒打断,双眼被打得青肿

为了让王柳珍屈服,中共“六一零”、街道、社区、长安二厂退休支部串通一气,强迫老人的丈夫与她离婚,否则停发她丈夫的养老金,强迫王柳珍的子女签约,不准看望照顾老人,否则子女们失业。

七十多岁的王柳珍被迫害的孑然一身,眼盲的老人,走路只能摸着走,孤单的一人生活。

俗话说,宁拆一座庙,不毁一门亲。而中共却常常以“组织”出面,强行拆散家庭。如对待王柳珍老人这样,甚至逼迫子女不准赡养自己的母亲,真可谓丧尽天良!

二零一零年六月份左右,江北区政法委指派一个名叫张军的二十九岁男子,带领“五里店保安公司”的八个人,每日三班、二十四小时跟踪王柳珍老人,并限制她的人身自由。这八个人的工资由区政府支付,每人每月一千三百元,签合同半年至二零一零年九月份。

为 了防止王柳珍讲出受迫害的真相,当地派出所从社会上雇来两名男子,是二十多岁的社会混混包夹老人。王柳珍老人每天二十四小时都被监视跟踪。为了防止她与外 界接触,两名混混的衣扣上安装有录像头,王柳珍走到哪,两名混混就跟踪到哪。当双目失明的老人摸着上公共汽车,两名混混将王柳珍推倒在地,不准老人说话。

前些日子,王柳珍老人的鼻梁被监控的恶徒打断,双眼被打得青肿。

老 人说:“最近几天监视的人都在打我,右边脸和眼睛是前四、五天打的,左边脸和眼是两、三天前打的,我这鼻梁是昨天晚上那个新来的姓刘的打的。当时打得我满 脸都是血。那个人是用小板凳打的,边打还边说:‘老子今天晚上就要除掉你。’我被打得满脸的血直往下淌,他们怕我这个样子出去被别人看见指责他们,就把我 拉到水管子旁边按在地上洗脸上的血,当时痛得我直喊‘救命’,后来惊动了我的前夫,他才打电话叫我儿子回来。”

老人说:“其实监视我的人, 我都多次劝他们,不要参与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这样才会有美好的未来。在我的劝说下,有五、六个小青年都先后离开了。但是也有执迷不悟的。有个叫冯万均的 是一个头,平时当着我的面他也是说我们修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他自己不出面,但总是指使他下面的人折磨我、打我。其中有一个叫周传伟的就经常折磨我。”

十来个小伙子被雇跟踪、监视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并大打出手、肆无忌惮,这一切都由“政府”买单,不知道纳税人的血汗钱都被用到了什么地方。这种行径也只有中共这种独裁政权、流氓政府才干的出来。

践踏人权,株连无辜

在对法轮功修炼民众的迫害中,中共实施株连政策,没有修炼法轮功的亲属的人身权利、合法权益同样受到粗暴践踏和侵害。

据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报道,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公安局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绑架法轮功修炼者张素香后,将其智障女儿于美玲拉到一福利院关押,六十二天后,于美玲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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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美玲

于美玲今年三十岁,先天智障、聋、哑,生活不能自理,与母亲相依为命。在母亲张素香被绑架的当天,于美玲被警察拉到阜新福利院。在福利院里,于美玲被他们用一根两米长的绳子绑在脚上,拴在暖气管上,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这两米范围内圈着。

据说死前的美玲很瘦,遍体鳞伤,眼窝深陷且布满血丝。在医生查体病志中有“双下肢浮肿和上呼吸道感染及外伤未愈”的记载。

彰武镇工会主席于辉说,如果亲属想看美玲的遗体,得和她联系,没有她的同意不能看。

在山东省海阳市徐家店镇李新庄,当地警察欲非法劳教法轮功修炼者王殿松,王殿松被迫离家出走,气急败坏的警察竟将她女儿绑架代母劳教。

“六一零”头子于正高无耻地说:找不到你妈,你就得替你妈去劳教。王殿松的丈夫也被非法拘禁二十天,被勒索现金两千元。

辽宁义县善良医生、法轮功学员张殿国被迫流离失所近三年,当地公安以所谓“大案”进行非法通缉,并长期非法监控他的家人。张殿国的子女欲打工谋生,中共部门竟拒绝给他们办身份证,公然剥夺他们的谋生权利。

还是在辽宁,东港市新兴区公安分局不仅公然违法没收了东港三中教师、法轮功修炼者刘延俊的身份证和家里户口本,而且勾结当地教育局责令学校开除刘延俊的女儿,刘延俊的女儿两次被撵回家。

山东招远市电业局职工孙国因信仰法轮功,曾遭八年冤狱。他的女儿在上海读大学,品学兼优,学校要保送她读研究生,而招远当地“六一零”恶徒宋少昌竟填写污蔑材料妄图阻止孙国女儿的保研。

还有山东平原县法轮功修炼者李晓霞曾多次遭受迫害。她丈夫的侄子参军入伍,当地派出所警察以李晓霞修炼法轮功为由从中阻挠,多次向其家人敲诈勒索,并扬言要把他从部队弄回来。无奈之下,在结婚二十年时,丈夫被逼与李晓霞离了婚。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在中共自吹“人权状况最好时期”的中国大陆,法轮功善良民众及其亲属的生存权利、人身自由、名誉权、劳动权利、受教育权……等等基本人权就是这样被肆意践踏。

以上只是从今年初两个月来明慧网报道中摘取的部份案例,只是无数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家庭所受迫害的冰山一角。

对于这些事例,从情、理、法不同的层面和视角人们可以进行更多的解读,但无论从哪个角度,都可以清楚的看到中共残害民众、破坏家庭的累累罪恶。这是对亲情的践踏,对人性的亵渎,是对人类文明与法制的公然挑衅和犯罪,为天理、法律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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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in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家庭的残害案例”
  1. 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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